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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客運新規8月起正式施行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4日 08:11 人民網-江南時報

  據大河報 從今年8月1日開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客運規定》)正式施行,中途甩客將受到重罰。

  據了解,《客運規定》首次對中途倒客甩客行為作出了明確的罰款規定,客運經營者不得強迫旅客乘車,不得中途將旅客交給他人運輸或者甩客,不得敲詐旅客,不得擅自更換客運車輛。否則將受到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則吊銷經營者《道路
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其相應的經營范圍。倒客、甩客不允許,私自改變行車路線也將受到處罰。

  《客運規定》第八十九條規定,客運班車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線路、班次行駛的,交通執法部門將對當事車主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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