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產經動態 > 正文
 

主要大城市機場必須國有控股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2日 11:42 新快報

  據新華社電 《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試行)》8月15日起將實施,這項新政策將對中國民航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對投資者意味著什么?民航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袁耀輝昨日回答記者提問時對此作出解讀。

  袁耀輝指出,制定該《規定》的主要原則是為進一步調動中央、地方政府、社會各方多方面投資民航業的積極性,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同時堅持國
有經濟的主導地位。

  袁耀輝總結了《規定》中涉及的幾大主要內容。

  民企可投資民用航空業

  一是放寬投資主體,放寬投資范圍。允許各種所有制主體投資民用航空業,包括非公有制投資主體。允許各種投資主體投資除空中交通管制系統外的所有民用航空領域,包括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通用航空企業、民用機場、服務保障及其他民用航空相關項目。

  主要大城市機場必須國有控股

  二是保證國有經濟占主導地位。指定重要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民用運輸機場保持國有或國有控股。當前,確定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國有或國有控股;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所在地機場及深圳、廈門、大連、桂林、汕頭、青島、珠海、溫州、寧波等九個主要城市的機場必須國有或國有控股;

  限制民用機場投資航運企業

  三是保證公平競爭、防止壟斷。《規定》提出:限制民用機場、航空油料供銷企業、民航信息服務企業投資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限制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投資民用運輸機場。袁耀輝解釋,機場是自然壟斷部門。機場控股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控股機場都可能造成市場不公平競爭。民用航空油料供銷企業、信息服務企業與航空公司、機場相互關聯,他們對航空公司、機場的控股參股容易也造成市場不公平競爭。因此,在鼓勵各類投資主體投資民航業的同時,對可能造成不公平競爭的投資行為必須作出不能投資或不可控股的限制。

  有犯罪前科不能當民航企業老總

  四是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加強行業政府監管。民航行業所有企業、機場的行為都與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有直接關系,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公民利益,《規定》作了若干規定: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民用運輸機場停業或者歇業、解散或者關閉,以及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項,須報民航總局批準;非國有投資主體作為主要投資方投資民用運輸機場,應當與機場所在地方政府簽訂合同,就經營期限和經營期滿后如何處置等進行約定,并報民航總局;在放開國內各投資主體進入民航業的同時,不允許有犯罪記錄等情況的人員擔任民航企業的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經營管理職務。


  愛問(iAsk.com)大城市機場 相關網頁約9,379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