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袁耀輝就《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試行)》答記者問
據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 《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試行)》8月15日起將實施,這項新政策將對中國民航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對投資者意味著什么?新華社記者采訪了民航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袁耀輝。
問:為什么要制定《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試行)》?
答:民航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行業,實現民航更快發展不僅需要國家加大投入,更需要社會各方投入。
問:規定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一是放寬投資主體,放寬投資范圍。允許各種所有制主體投資民用航空業,包括非公有制投資主體。二是保證國有經濟占主導地位。指定重要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和民用運輸機場保持國有或國有控股。三是保證公平競爭、防止壟斷。限制民用機場、航空油料供銷企業、民航信息服務企業投資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限制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投資民用運輸機場。四是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加強行業政府監管。
問:規定中有的地方允許航空公司投資的,為什么不允許機場投資?
答:航空公司是競爭主體,我國航空公司之間的競爭已經比較充分,而機場是自然壟斷部門,機場控制其他業務,容易導致機場利用自然壟斷的特點擴大其壟斷的廣度和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