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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九牧王被指弄虛作假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9日 15:19 新京報

  香港九牧王狀告國家商標局,要求撤銷“JOENOE九牧王”馳名商標  

  本報訊 (記者 廖衛華) 九牧王服飾(香港)集團公司(下稱香港九牧王)認為,九牧王(福建)服飾發展公司(下稱福建九牧王)在申請馳名商標過程中弄虛作假,而國家商標局在認定“九牧王”為馳名商標的過程中未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要求國家商標局撤銷認定“JOENOE九牧王”及圖案為馳名商標。

  昨日,香港九牧王狀告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首次開庭審理,主要就該案是否可訴,組織原被告雙方展開辯論,實體問題擇日審理。

  閩“九牧王”是否符合馳名商標認定?

  昨日,香港九牧王的代理律師張利律師稱,商標局關于認定“JOENOE九牧王”及圖案為馳名商標的批復不符合《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的有關規定。

  張利說,福建九牧王生產的產品100%外銷,不能在國內進行銷售,這不符合《規定》關于“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之規定。

  此外,依照《規定》,申請人須提供證明該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注冊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等。但福建九牧王的“JOENOE九牧王”及圖案是2003年4月28日獲得注冊,卻于2004年2月25日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認定時間距商標獲注時間不到1年。

  對此,國家商標局法律處周正答辯認為,商標局在認定過程中,提取了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對福建九牧王頒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認定福建九牧王具有在中國經營服裝的資格。同時,依據2001年實施的新《商標法》,認定馳名商標并不需要以注冊為要件,“JOENOE九牧王”商標從1992年就已實際使用。

  閩“九牧王”是否作假?

  張利向法庭說,在福建九牧王申報馳名商標的材料中,刊登于《中國民航報》、《中國服飾報》等報紙的廣告系偽造。張利現場出示了《中國民航報》的書面證明證實,福建九牧王表示曾在2001年3月27日的《中國民航報》上登有廣告,而該報當天并沒出刊。另外,福建九牧王在2002年的《中國服飾報》上刊登廣告的材料也存在日期與刊號嚴重不符的情況。

  “福建九牧王出示的廣告都是復印件,可商標局未加核實就認定了,這屬商標局工作失職。”商標局的在場人員對此沒有進行說明。

  昨天,福建九牧王作為第三人出庭,公司兩名代理律師參加了庭審。針對香港九牧王提出他們申報馳名商標材料弄虛作假,他們沒回應。

  香港“九牧王”有無起訴資格?

  國家商標局認為,該局的批復與香港九牧王沒有直接利害關系,因此香港九牧王在本案中不具有原告資格。

  而香港九牧王則認為,因商標局違法認定馳名商標的行為,導致2004年下半年,福建九牧王向重慶市一中院起訴香港九牧王,主張“九牧王”系馳名商標,要求確認被告商標侵權。并且,馳名商標的認定是一項具有公信力的認證活動,對消費者和同行業競爭對手具有重大影響。香港九牧王作為其利害關系人有權就該馳名商標的認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法學專家應松年、馬懷德、姜明安認為,國家機關對馳名商標認定行為屬于行政確認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應納入司法審查。同時,他們認為香港九牧王具有行政訴訟原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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