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空中服務員工會昨(28)日到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司法覆核,指香港民航處長批準國泰航空公司今年一月一日起員工縮短休息時間是違反香港民航處內部指引,在超越本身的權限情況下,作出這次決定是欠缺合理法律基礎,須予撤銷。
這次訴訟事緣國泰航空空中服務員工會不滿香港民航處長接納資方要求,將員工在長途航機上的休息時間由六小時減至四小時。工會擔心新制會令空中服務員過度疲累,危及乘
客生命。工會主席關笑華昨日在庭外表示,冬季時分航機會逆風飛行,間接令航程拖長,空姐和其它機艙服務員疲倦的話,將不利員工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代表工會挑戰香港民航處的資深大律師莊施格庭上指,國泰航空公司于去年開辦不停站香港直航紐約班機,需十七小時,比直航倫敦的十三小時更長;而下月一日,國泰航空公司將會再有三班不停站航班直飛洛杉磯。如斯長途飛行,對空中服務員體力和能耐是一大考驗。莊施格指出,休息時間跟服務員當值人數多少同樣重要,服務員人數愈少,彼此的工作會疲累。新制度下十九小時航程僅得四小時半休息,遠低于舊制度的八小時。
根據香港民航處一九九九年實施的內部CAD371文件指引規定,需有合理休息時間,讓長途航班工作的服務員得到充分休息,以避免機組人員過勞。這份文件的規定,連香港民航處長都無權隨意修改。他不明白為何香港民航處的工作小組,由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均聲稱不必修改的休息和飛行時數比例,卻無故于上年底作更改,而香港民航處處長卻矢口表示新制度沒有違反指引。(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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