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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丟失不再按重量計損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8日 15:55 中國民航新聞信息網

  本報訊 (記者李英輝 實習生艾兮兮)據悉,《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在2005年7月31日正式對我國生效。

  這一公約內容涉及賠償金額、電子客票的保護、旅客的舉證責任等問題。其中,旅客傷亡時,不論承運人是否有責任,只要損失不是索賠人一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承運人的賠償限額增加到約13.5萬美元;當旅客傷亡是由承運人責任造成時,旅客也可以要求得到超過
這一數額的賠償。另外,對于航班延誤造成損失的,每名旅客賠償限額約為5000美元。行李賠償時,不再按照重量計算損失,每名旅客以約1350美元為限。此外,新公約在舉證責任上更加傾向于保護旅客,航空公司將承擔嚴格的舉證責任。(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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