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維沙致張海等人的一封信揭示張海涉案根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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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0日 08:3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李明偉 上海、廣州報道 祝維沙致張海等人的一封信 張海先生
張金富先生、郭泳先生: 我今天走了,帶著惆悵和遺憾走了,有些話還是想和諸位溝通一下,當然主要是和張海先生溝通。 關于李友的事,張海先生昨天有了意見“我和李友都非常感謝你”,我當時處理確有小疵,但是我光明磊落,是以大局為重,其中并無個人私利,此事經得起歷史檢驗。在這個問題上大家都拍拍良心,不要再提。 在正天之盟之初,我們不為錢而合力奮斗是何等的開心,到昨天大家可不為利益而砸掉公司是何等的悲傷。對此張海先生要深刻反思,在董事會上的話我不想重復。 關于佛教基金的股份的事屬于你張海的家務我本不應插嘴,郭的外圍問題是否是利益得不到保證的體現,我希望在佛教基金中劃出張金富,林磊明和郭泳的股份,陽光利潤,有私而來無私而去,你們都是學佛之人,心不愿而生孽念,最后害了自己害了家庭。我聽江達明說過你和他合組公司收購華意,我亦聽說江西工貿郭35%,你65%,昨天郭順手就寫出你占60%的想法,讓我對這種謠傳增加了信任程度,假如是真的,你對得起賣命的張、林?對得起合作伙伴祝、葉? 到今天為止我還是健力寶真正的股東,老祝的價值可從功過來分析,我功不如張海過亦不如張海,我在三水1000畝地,6000萬平安股權質押,700萬天鹿湖借款,1800周轉等都是為健力寶帶來直接利益,我和盧列相比他是出1500萬,你們給多少?我出多少?你們要怎么待遇。按你的理論人分三種,我也就是可利用的人,但是盧不過是不用的人。 你說老祝是好朋友,但是董事都不讓進,我作為生意合作伙伴,可利用的人,進董事會也是順理成章的呀,你看我還派健力寶的名片嗎?執行董事是你說的,誠信在哪里呢?你如今作繭自縛困獸猶斗,怨誰?人要自信但不能自負,你不會亡在外但會亡在內,老祝不愿攪亂局,沒意思。李友之后是老祝,老祝之后是誰,李友之前是誰,如葉也反,郭再反,要反思自己的處事為人,……(此處略去若干字,編者注),張海的哲學呢?想來好笑,走下去又是張李的結構,張海只會搭草房子,結構都一樣。原來我不愿說,怕傷你自尊,我希望你在神壇上下來,企業才有希望,了不起就是說我壞,我反正已經不是東西,就做南北吧。 我作為你稱老師的人還想最后再勸你幾句:賭球操縱球市傷天害理會遭報應,嚴重會有殺身之禍,而且是現世報。 一個令你憎惡的朋友 最新消息,張海掌權健力寶時的一個重要助手、分管投資管理部的原董事郭泳于3月27日被捕;同時,健力寶原董事總裁、裕興電腦董事局主席祝維沙也確定“被抓”。 至此,警方已經抓捕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兼總裁張海、原投資管理部總經理曹庭武、原投資管理部投資總監郭建函、原董事郭泳、原董事總裁祝維沙等涉嫌“健力寶大案”的9人。 這個大案終于在立案近半年后展開了“雷霆行動”,張海也終于一步跨進了一直以來被他高調指斥的“謊言”——自去年12月份以來,張海不斷地在否認他被“涉案”、被“邊控”,指責包括本報在內的一些報道失實,但是現在,一切終于不攻自破。 一直以來,三個股東之中只有張海站在前臺不停地蹦跳聲言,故事因而殘缺并日益失去可信任度。近日,本報獲得了去年6月股東間矛盾激化時祝維沙寫給張海等人的一封信,經獲得同意后發表于此,這或可成為透視健力寶大案的另一個視角。 釋信 這封信(見上文)寫于2004年6月3日。 當時的背景是:4月健力寶集團大股東三水健康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召開“限制投資會議”,要求健力寶集團所有投資必須報祝維沙、葉紅漢批準;同時健力寶董事會改組,原來由張海一手掌控的4人董事會被打破,祝維沙、魏小軍、葉選基、葉紅漢正式加入董事會,原董事郭泳出局、原執行總裁張金富保留董事席位;此前3月,祝維沙向健力寶集團董事張金富和郭泳發難,說有人舉報他倆貪污。 而股東之間鬧到如此對立的由來,祝維沙的這封“絕交信”客觀上成了一種梳理,為了方便讀者理解這封信,現將信中提及的一些情況作一片斷式解釋: “李友的事”:最早欲收購健力寶的是方正科技,公司派出董事張海和李友具體操辦,后雙方發生矛盾,張海欲拋開李友及方正單獨拿下健力寶,因缺乏資金而找來祝維沙,祝此前曾聯同張海等人舉牌方正,但成功后據稱未如愿得到回報。 “正天之盟”:為了收購健力寶,張海、祝維沙、葉紅漢于2002年在武漢成立正天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后更名為“三水市正天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張海負責具體運作,祝維沙出錢,葉紅漢出資產和聯絡。張海結識祝維沙是因為2000年裕興電腦在香港創業板上市時張海買了裕興的股票,而張海得以結識葉紅漢則緣于飛機上的偶遇。 “郭(泳)的外圍問題”、“收購華意”、“江西工貿”等事:據稱張海與郭泳、江達明(原健力寶執行總裁)等人涉嫌借用健力寶品牌和資金,在江西、武漢、哈爾濱、應城、上海等地成立私人公司,每個公司均似是而非地打有“健力寶”的名字,但其實健力寶只在其中占很少股份,甚至沒有股份,大部分股權為張海等私人持有(例如信中所說的“江西工貿”公司,股權即為張海和郭泳分得);注冊成立公司的資本金張海等人也有出資,但“很少”,絕大部分來自健力寶,知情人士和祝維沙的說法都是:“動輒億元以上。” “三水1000畝地,6000萬平安股權質押,700萬天鹿湖借款,1800(萬)周轉”等事:這些都是祝維沙曾經給予健力寶的幫助——“三水1000畝地”是指健力寶曾計劃將三水區中心城區的辦公場地改作住宅建房獲利,辦公則移到郊區農地,隨即由祝維沙出錢在郊區以幾千萬元代價買了1000畝地,這些土地據稱后來被抵押獲利;“6000萬平安股權質押”是指由于收購平安保險7000萬股權時還有9000多萬元的尾款一直未付而一直無法交割,張海遂將6000萬平安股權質押給裕興電腦公司,得到質押后祝維沙將尾款交清;“1800(萬)周轉”是指由于銀行惜貸和供應商及經銷商的追債,健力寶益發陷入艱難境地時,祝維沙又借款1800萬元給張海以用于周轉。 “盧列”的事:盧列者,金盛盧氏集團有限公司老板,在三水當地是“一個很有實力的人”,2002年收購健力寶時,他以1500萬元代價購買了7.5%股權,后于2003年將此股權以7000多萬元價格出售給張海等人控制的香港CASA亞洲有限公司,一來一去賺了5000多萬元,拿出2.38億元真金白銀卻一直收不回來更遑談獲利的祝維沙由此更是憤憤不平,深感張海“欺騙”了他。 “可利用的人”:傳說張海將人分為三類:可利用的人、可依靠的人、不用的人。 “張李的結構”:指此前張海與李友合作以凱地系身份叱咤資本市場,后來卻含怨分道,現在又出現李志達,張海與李志達簽訂了股權合作合同,李志達卻被趕走。 “賭球操縱球市”:張海掌控了深圳健力寶、遼寧和上海中遠三支足球隊,一直有傳言張海操縱這些球隊賭球。 張海罪名之辯 由于如上的“恩怨情仇”,股東之間終至反目而誓不兩立,于是就有了2004年9月的舉報和此后公安以及紀檢部門的介入,健力寶股東之爭由此釀成“大案”。 依據舉報和公安的調查,張海涉嫌的罪名至少有兩宗:“挪用資金”罪和“虛假注資”罪,前一罪名盡管舉報材料詳實細致,但由于張海手法老練而幾乎很難抓到把柄,再加上當初主要的投資操盤手張金富和馬錦輝(原財務總監)已經潛逃境外,因此公安的辦案并不容易,這也成為該案件三級聯辦卻久拖近半年的一個客觀原因。 而后一個罪名,卻有跡可循。 2003年12月23日,健力寶集團董事會決定,由大股東健力寶健康產業公司新增資本1.2億元人民幣,其中用于注冊資本人民幣34674061元,折合美元4189257元,超出注冊資本部分的人民幣85325939元,作為溢價轉列入資本公積金,該項投入要求健力寶健康產業公司于2003年12月28日之前繳足,變更后的注冊資本為美元36989257元,此前自健力寶集團1985年成立以來,其資本金從未發生過變化,為32800000元。 2004年1月,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稱資金已經“全部到位”。但是有知情人士透露問題正出在這里,健力寶這次增資涉嫌“虛假注資”,本報記者就此事詢問該事務所當時參與驗資的楊克晶,楊回答“他們(資金)程序上是到了”、“實際上應該到了”,他認為是否涉嫌“虛假注資”是認定上的問題。 據記者了解,實際過程是這樣的。 2003年12月25日,一家“三水裕龍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裕龍公司”)從招商銀行貸款1.2億元,次日該款被劃給健力寶健康產業公司,后者當日即將此款作為增資劃給健力寶集團,29日,該款又被定期存入興業銀行3個月,作為裕龍公司向興業銀行借款1.2億元(借款期限3個月)的擔保;2004年4月28日,健力寶集團分兩筆6000萬元將上述的1.2億元歸還給健康產業公司,后者再根據授權將此款劃給了裕龍公司。至此,這1.2億元完成了一次封閉的循環。 對于這個過程,曾有媒體詢問張海,張的回答是:“這筆資金的流向是這樣的,我們增資1億元到健力寶集團,然后從健力寶集團支出用于支付平安保險的股權款。”如果此點屬實,則這次增資所存在的問題就更明顯,因為實際持有平安保險股權權益的是健康產業公司,出錢收購的卻是健力寶集團。 據某投行老總分析,不管怎樣,這個增資過程存在問題,區別僅在于罪名的認定上,依據細節不同可能是“虛假注資”、“抽逃資本”或“侵吞資產”,都有可能。 這個過程導致的另一個結果,是讓當地政府心生不滿,由于該次名至而實不至的增資,原來三水區公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健力寶集團的股權從10%降至8.87%,一位當地官員因此有這樣的表述:“張海有問題,涉嫌侵吞國有資產。” 祝維沙的軟肋 正是祝維沙當政健力寶時,張海東窗事發,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健力寶審計報告震動高層,后來終至張海落案,至此,祝維沙應該出了一口惡氣,但是他是否想到“拔出蘿卜帶出泥”,他自己也很可能難脫干系? “我自己也有問題。”這是祝維沙與本報記者溝通時說得最多的一句話,他歸結自己的是法制觀念、道德觀念出了問題,“這是一個時代的問題。” 第一,當初用于收購健力寶的2.38億元,實際來自祝維沙掌控下的裕興科技,這筆投資雖然據稱經過董事會討論通過,但是卻沒有發公告;除了這件事情,為了幫助收購平安保險股權,祝維沙動用旗下多家關聯公司(其中部分公司是上市公司子公司)聯合向銀行貸款,再將此款交與張海處理,結果長時間未能收回。由于這兩件事情,香港聯交所專門調查祝維沙很長時間,裕興電腦也停牌至今,這讓祝維沙一直處于焦慮之中,希望及時獲得張海的回款以應付局面,但卻遲遲不得,這就促發了祝維沙犯下第二個過錯。 第二,祝維沙也明確表示是“張海欠我錢”,而不是健力寶集團,但是祝維沙卻動用健力寶的資金來作為還款。張海此前曾公開聲稱祝維沙借了健力寶集團1個多億沒有歸還,祝的回答是:“張海欠我錢是不是該還我?”祝做的另一件事是他上任健力寶集團總裁后,將部分平安保險的股權從健力寶劃到了裕興科技名下,在他看來,這也是張海欠他的。因為這幾次劃帳,裕興科技的帳目總算得以“做平”,聯交所的調查也似乎告一段落。 外界看來,第一方面除了信息披露問題,祝維沙很難說清他的目的,恰如他所說:“黑錢沒拿到,惹了一身騷。”將一個公眾公司的巨大資產任由大股東個人處置,這是他犯的第一個錯誤;第二方面,祝維沙操作程序不合法,張海不等于健力寶,張海欠的錢不應該由健力寶來還,祝在任時劃走健力寶資產到自己名下公司,有“侵吞”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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