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風暴叫停 三峽兩電站工地依然熱火朝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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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2日 17:16 東方早報 | |||||||||
一面是環保總局對三峽總公司“不思悔改”的二次發難———欲提請強制執行;一面是三峽總公司的頻頻喊冤——三項目并無違規、萬不該停。 三峽兩電站并未停工 在1月18日國家環保總局通報的30個違法開工項目中,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的
這三個“被通緝”的項目分別為: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12600MW)、三峽地下電站(總裝機4200MW)、三峽工程電源電站(總裝機100MW)。除了橫跨云南和四川的溪洛渡電站,后兩個項目均在三峽水利樞紐工程范圍內,分別位于大壩右岸白巖尖山體下和左岸廠房附近。 1月29日,也就是環保總局“欲提請強制執行”二次發難的第四天,大壩工地依然熱火朝天,各種高聳入天的機器繁忙運作著。 2月1日下午,右岸大壩東面青云公司工地上飄著網絡歌曲《兩只蝴蝶》的音樂。一位施工人員指著東面一大塊坑坑洼洼的泥地告訴記者,那就是地下電站的出水口所在地,目前正在平整。 電源電站的工地同樣十分火熱,帶著防護帽的工人埋頭干著活,十分忙碌。 三峽總公司頻頻喊冤 事實上,在環保總局叫停地下電站和電源電站兩個項目時,三峽總公司總經理李永安、副總經理曹廣晶、楊清在接受不同媒體采訪時均表示了一致的聲音。 對于地下電站,這三位負責人介紹說,早在國家批準的三峽水利樞紐設計中,就已預留了地下電站的位置。 一個被三峽總公司多次用來解釋“并無違規”的事實是:地下電站的主體工程尚未開動,目前還在做預建工程。 而對于電源電站,他們的理由則更為“強硬”:由于承擔著三峽水電站和樞紐、通航設施、設備的自用電源、備用電源和保安電源任務的電源電站,不存在單獨立項審批的問題。 環保總局針鋒相對 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副局長陳善榮說,三峽總公司三項目違反《環評法》是毫無疑問的。該局環評司一名官員則向媒體表示,他們查閱了三峽樞紐工程環評資料,里面并無電源電站和地下電站,因此,兩者并未做環評報告。 而鄭守仁則認為,地下電站和電源電站雖然沒有專項的環評報告,但是,在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三建委)審批通過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初步設計報告(樞紐工程)》以及地下電站、電源電站的初步設計報告中,均有環境評價的章節。 爭論的焦點還在于對“開工”的定義上。 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挖山體、修馬路的行為已經大動干戈,無論是溪洛渡電站,還是地下電站、電源電站均早已開工。 “慣例并不一定合法” 1月31日晚,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李楯教授告訴記者,環保部門是環評報告的法定審批部門,三峽建設委員會雖然級別很高,里面有環保部門的人員參加,但它并不能變為法定審批單位,除非另有法律出臺規定審批權限。“很明顯,三建委批復并不能取代環保主管部門環保總局的審批。” 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環境資源研究所所長王羲教授認為,一立項就可以進行“三通一平”預建工程的這種慣例,“削山頭、修馬路,已經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后果”。“建設單位實際上是鉆了‘準備工作’這個詞的空子,到底什么叫動工,什么叫準備工作,什么樣的項目需要單獨報批環評,這些問題都需要在法律法規上進行細化。”王教授說。早報特派記者 嚴曉媚 發自宜昌 1月29日,在中國長江三峽開發總公司承建的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通路、通水、通電”前期籌建工程現場。(記者 卞啟武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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