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翔廣告被停播追蹤 白沙集團打算重做廣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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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4日 07:28 北京娛樂信報 | |||||||||
11月2日,“鶴舞白沙我心飛翔”廣告片被北京市工商局廣告監測中心實時監測并作出“停播”處理。 除了白沙集團之外,像紅河、大紅鷹等煙草企業都在電視媒體上播出廣告片,它們的廣告是否違規呢?昨天,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專家和煙草企業。
最新進展 白沙集團 擬重新制作廣告片 昨天,白沙集團市場部部長黃朝輝告訴記者,集團高層已經了解到“鶴舞白沙我心飛翔”的形象廣告片在北京被禁的消息。 黃朝輝說,因為工商部門的停播通知是針對播出機構的,集團正在開會研究對策,并打算由市場部派員進京進一步了解情況。 黃朝輝表示,“鶴舞白沙我心飛翔”是白沙集團的品牌廣告語,曾經用作白沙卷煙廠的煙草廣告語。“集團制作的廣告版本有許多種,為北京媒體提供的廣告版本并未出現‘鶴舞白沙我心飛翔’的完整字樣。” 至于是否會另外制作“更安全的”廣告片,黃朝輝說,如果類似廣告片被認定屬于煙草廣告,集團將考慮采用更穩妥的宣傳途徑。 記者采訪白沙集團的央視廣告總代理時,有關“北京版本沒有出現完整字樣”的說法得到了證實。 工商總局:企業形象廣告不能涉煙 國家工商總局相關人士對此表示,煙草企業在廣播電臺、電視、報紙、雜志、網絡等媒介上發布企業形象廣告時,不能以任何形式發布涉及煙草的廣告內容。 至于如何判斷廣告內容是否涉及“煙草”,這位人士表示,工商總局曾經對一批煙草企業發布的煙草廣告進行過查處、認定過一批煙草廣告語,如果這些企業繼續使用這些內容發布企業形象廣告,就有可能被認定為煙草廣告。 專家:煙草企業常打“擦邊球” 到底應該如何區分煙草企業的形象廣告是否違法,有沒有明確的監管辦法?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張樹義說,按照《廣告法》的規定,禁止利用廣播電臺、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煙草廣告。但這一規定被眾多煙草廣告發布單位打了“擦邊球”,多數煙草廣告都被署名為“××物流、運輸公司”之類,導致各種變相的煙草廣告隨處可見。比如“紅河”、“大紅鷹”、“紅金龍”等等,雖然廣告做得非常大氣、讓人不明就里,“但明眼人特別是吸煙的人一看,就知道這是煙草廣告。” 建議:主管部門應作明確界定 張樹義說,國外是禁止煙草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布廣告的,根據他們的慣例,“只要消費者心中認同你這個廣告是涉及煙草的,都不允許播出,即使做得很隱蔽也不允許,他們已經形成了這種判斷的基本標準。” 張樹義還說:“在這個事件中,執法機關還應該反思:為什么這些廣告以及香煙品牌已經深入人心了才出面制止。俗話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們的相關主管部門應該由此制定一套相關的實施細則,明確‘可與不可’的界限和標準,以避免發生類似執法時隨意性過大的情況。” 紅河卷煙廠:已按要求修改廣告語 紅河卷煙廠辦公室張主任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乘紅河雄風破世紀風浪”的廣告兩年前就被工商部門停播了。2003年,紅河開始推出新的品牌廣告語“萬流奔騰紅河雄風”。理由是“這個廣告形象更具體、更有沖擊力和感染力”。 據張主任介紹:“被停播的畫面大致內容是萬牛奔騰的場面,被停播以后,就換成了‘流水奔騰’的場面,廣告語及廣告字幕也相應作出修改。” 張主任并不認為目前的廣告片違反了相關規定,“現在這個廣告片沒有出現一個‘煙’字,廣告訴求主要是為了提升企業形象。但是如果主管部門有明確要求,將會按照要求去執行。” 據稱,“萬流奔騰紅河雄風”主要是在中央臺及鳳凰臺播出,其他省市衛視臺已經不見其蹤影。 信報記者 革繼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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