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分銷2005年記帳式十一期國債有關事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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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0日 07:47 中國證券報 | |||||||||
各會員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2005年記帳式(十一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05】336號),2005年記帳式(十一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于2005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5日在本所上網發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期國債為固定利率附息債,票面年利率為2.14%,期限5年,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國債起息日為2005年10月20日,每年10月20日(逢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10年10月20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二、本期國債采用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掛牌分銷為承銷商在本所交易市場掛牌賣出,各會員單位自營或代理投資者通過交易席位申報認購;協議分銷為承銷商同其他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簽定分銷協議進行分銷認購。 三、本期國債發行,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分銷。承銷團成員間不得分銷。 四、無論采用何種方式認購本期國債,各會員單位如自營認購,須用本單位的自營股票帳戶;各會員單位如代理客戶認購,須用客戶的股票帳戶(或基金帳戶)。根據財政部規定,各會員單位不得通過為投資者開立“證券二級帳戶”及其他方式買賣本期國債。 五、本期國債分銷認購的承銷商申報代碼為“751***”(見附件),申報數量以手為單位(1手為1000元面值)。 六、采用掛牌分銷方式認購本期國債的委托、成交均按本所業務規則辦理,有關結算事宜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業務規則辦理。投資者辦理本期國債認購手續時不需繳納手續費用。各會員單位辦理此項業務的手續費由掛牌的承銷商按商定的比例劃付。 七、采用協議分銷的承銷商,須在2005年10月25日前通過“國債發行遠程招標系統”向本所發出分銷申請,以便本所及時進行債權登記,本所將于2005年10月26日將債權一次性轉入分銷證券帳戶。 八、本期國債在分銷期間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回購交易。 九、根據財政部通知,本期國債發行結束后將于2005年10月31日上市,有關本期國債上市事宜將另行通知。 附件:2005年記帳式(十一期)國債承銷機構掛牌分銷代碼一覽表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2005年記帳式(十一期)國債發行承銷機構掛牌分銷代碼一覽表 序號 分銷代碼 掛牌名稱 序號 分銷代碼 掛牌名稱 1 751001 銀河證券 2 751002 華夏證券 3 751004 國泰君安 4 751005 海通證券 5 751006 上海證券 6 751007 華泰證券 7 751008 廣發證券 8 751009 申銀萬國 9 751010 渤海證券 10 751011 長江證券 11 751012 長城證券 12 751017 平安證券 13 751019 中信證券 14 751020 光大證券 15 751021 國信證券 16 751022 招商證券 17 751023 湘財證券 18 751026 華安證券 19 751029 中金公司 20 751032 山西證券 21 751037 國都證券 22 751041 山西信托 23 751043 國元證券 24 751044 興業證券 25 751046 中國人壽 26 751047 中國人保 27 751048 平安保險 28 751052 東方證券 29 751054 中銀證券 30 751057 中科證券 31 751060 華泰財險 32 751061 社保基金 33 751062 國海證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