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投資債券比例放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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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2日 01:32 新聞晨報 | |||||||||||
多數品種由20%調高至30%四類債券投資比例上不封頂 周凱 晨報訊上半年債券剛剛超過銀行存款,成為保險機構最大投資品種。昨天,保監會頒布了《保險機構投資者債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首次系統地規范了債券投資,不但增加了新的投資品種,為發債主體進行信用評級,還大幅提高投資比例,并為資產支持證券等新產品投資留下了空間。另一個要點是,《辦法》規定建立債券投資第三方獨立托管制度,通過發揮托管人的獨立監督作用,防止出現債券資產挪用風險。 享受“一路綠燈”禮遇的包括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和次級債券、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如果保險機構投資這四類債券,可自主確定投資總比例和單項比例。 而其他的發債主體則需先參照多項標準,進行信用評級,保險公司投資不同級別發債主體的債券,也有不同的比例限制。 各債券品種的累計投資比例得到了大幅提高。以余額的成本價格占該保險機構上季末總資產來計算,商業銀行金融債券和次級債券不得超過30%;商業銀行次級定期債務不得超過8%;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不得超過20%;企業(公司)債券不得超過30%;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得超過30%;短期融資券不得超過30%。而之前相關品種的投資比例大多為20%。 《辦法》特別指出,保險機構為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設立的投資賬戶,投資商業銀行金融債券、次級債券和企業(公司)債券的比例,可以是該賬戶上季末總資產的100%。而為萬能壽險產品設立的投資賬戶,投資商業銀行金融債券、次級債券和企業(公司)債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賬戶上季末總資產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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