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銀行賤賣之爭:金融生態環境的成本與溢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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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3日 01:31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特約評論員 劉煜輝 國有銀行賤賣和國家金融安全的爭論聲一浪高過一浪。近日,建行郭樹清行長首度回應“賤賣”論:“建行的投資亮點之一就是有國際著名金融機構加盟。戰略投資者會改善公司治理,會帶來技術支持,會與我們一起來共同面對未來的市場風險,這些都是無形資產性質的收益。”
其實所謂“賤賣”、“貴賣”之爭,其問題的實質是金融改革的路線之爭,即當下注資、贖買、大規模向外資出售股權的方式是否能從根本上改造中國的銀行,使之走上市場化之路? 當下力推大舉對外轉讓股權、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改革路徑,其主要動因在于:認為引入外資可以完善國內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控制和減少不良資產。簡單來講,引進外資背后的金融改革指導思想是:以股權換制度,以股權換技術,以股權換信用文化。 如此,中國的國有商業銀行真能如愿以償嗎? 以國內某銀行引入外資后的公司治理運行結果為例:自1999年以來,該行先后引進匯豐銀行等外資,外資股份比例達到18%。從經營管理來看,匯豐銀行等入股這家銀行之后,簽訂了一系列的技術援助協議。但是,所謂的技術援助,只是舉辦一些有關銀行業務的入門培訓和掃盲教育而已,從未將其核心管理技術傳授給該銀行。對此,穆迪投資今年6月份發布的關于中國銀行業的報告做出了很好的解釋:只擁有少數所有權的外國投資者可能不會有強大的動力去盡力提供技術和管理意見。 其實中國金融風險和銀行不良資產的問題遠非銀行體系自身那么簡單。表現在金融部門的嚴重的金融風險,有相當的部分事實上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國民經濟運行中各類風險的集中和綜合的反映。 這樣一種認識,推動人們對我國金融風險的成因展開更為深入細致的研究。根據央行于2003年完成的一項對2001~2002年我國不良資產形成的歷史原因的調查分析,由于行政干預形成的銀行不良資產要占到不良貸款總額的80%,而由于國有商業銀行內部管理原因形成的不良貸款僅占總額的20%。 更為令人關注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最近發布的一份關于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研究報告,通過縝密、科學的計量手段分析,發現中國金融部門資產質量之優劣,竟然70%以上取決于金融運行的體制環境。 基于以上研究,人們清楚地認識到,造成銀行不良資產和金融風險的原因,遠比人們直觀感受到的要復雜得多。中國的金融風險不僅來自于金融部門自身治理結構不合理、內部管理不完善和風險管理制度不健全、金融監管當局的監管不力乃至監管不當等等,而且更廣泛來自于各類非金融的環境,舉凡法治不完善、各類不當干預、一些不合金融規律的政策性安排、地方政府的參與和干預,以及經濟發展狀況、社會信用環境、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等等,都可能對金融風險的形成和發展帶來或強或弱的影響(周小川行長曾用一個極具創造力的仿生學詞匯“金融生態”對后者加以概括)。 這意味著,在防范與化解金融風險時,更應關注那些作為金融部門服務對象,同時也構成其生存條件的各類非金融的環境因素——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 從國際經驗看,銀行危機的出現有兩種可能,一是由于市場的變化或經營上的失誤,另一個是在制度安排上和機制上出了問題。第一種情況是財務問題,通過注資和融資可以使銀行得以新生;而后者是不可能通過財務安排解決的。中國銀行業的現狀顯然是在制度安排和機制上的問題,它有賴于中國經濟、社會體制的一系列深層次改革的推進,諸如轉換地方政府職能、完善金融業發展的法律和制度環境和社會誠信文化建設等等,絕非將股份轉讓給外資那么簡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