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后國有時代 金融安全之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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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09日 08:44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歐陽曉紅 唐君燕 北京 上海報道 中國的銀行金融系統,一直被認為是中國經濟改革中最困難的一部分。加拿大中國金融問題專家徐滇慶曾經表示,中國經濟如果要出現危機,這個危機就一定在銀行金融系統,就一定是金融危機。
在外資紛紛以戰略投資者或財務投資者身份進入中國銀行業后,是否影響金融安全?能否給外資投資者更大的話語權? 金融安全之惑 “從來就沒有人真正定義過金融安全。”耶魯大學陳志武教授對金融安全的概念表示不理解。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金融學博士后李天棟則認為,金融安全本身是非常模糊的概念。即便是成為金融安全案例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實際上還確實是本國基本面發生了問題。 不過,國資委研究中心宏觀戰略部部長趙曉博士認為可以從兩個層面去理解金融安全:一是完全不被自己掌控會不安全,另外是完全被自己掌握但做得很差,應該在兩者之間尋找一種安全狀態。 趙稱中國的銀行不可能私有化,也不可能賣給外資,惟一的安全狀態是銀行改革必須走“新國企化”之路,即治理結構完善——適度引進戰略投資者;沒有社會性包袱與政策性包袱;所屬產業具備國際競爭力等。 “金融安全是指金融體系或金融制度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一旦金融風險由潛在變為現實,對國家的金融安全就構成了威脅。”一位學者認為。 不過,最讓監管部門擔心的金融不安全因素卻是外資投機與套利性。 “宏觀而言,外資入股中資銀行也是變相規避外匯管制。進來之時,按照當時匯率折算人民幣入股,分紅之時,是美元,最后有兩塊收益,一是正常收益,一是資本利得,即匯率升值利益;當然,不可能限制他們得到這種利益;有的國家采取自由浮動匯率實現資本自由流動,像英國盯住英鎊破產就是因為投機;因此,如何設計制度讓這種投機減少到最小化是當務之急。” 財政部金融司相關人士表示。 上述學者認為,在外資股權并購中,一旦出現具有強烈投機色彩的短期資本和各類投資基金,很容易引發東道國銀行業的不穩定性。韓國也曾發生過這種情況。一些外資控股的銀行為追求眼前利益,縮減這些銀行的公司金融部門,增加低風險、高收益的消費信貸,導致支撐韓國經濟發展的微觀基礎——企業信貸規模縮減,影響到韓國經濟的長遠發展后勁。 瑞士銀行北京代表處人士說,現在外國銀行和其他海外投資者購買了超過十家中國金融機構的股份,估計還有相同數量的潛在交易正在進行之中。雖然政府部門設定了外資持有股份不能超過25%,單一投資者還不能超過20%的上限,但預期未來幾年這些上限將會被打破。“金融安全或是其他暫且無法定義,畢竟目前看到的銀行都是經過審查的;合作過程中并不排除各種問題的出現。”該人士表示,如果沒利益,外資根本就不會進來,但這個過程不會平坦。出于立場考慮,這位外資銀行代表處人士表示不便對金融安全表態。 中歐工商學院金融學教授張春認為,國內很多人對于金融安全的理解其實考慮的是政治風險而不是金融風險,總覺得外國人不可靠:把大銀行交給外資,他們會不會不按照中國的利益辦?萬一失控了怎么辦?中國銀行業被某個國家控制了怎么辦?他早就建議,把不同的國內銀行的股份出售給不同國家的投資者,這樣就可以分散很多人所擔心的這種“金融風險”。實際上,國有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采取的正是這種策略。 話事權之爭 “我們當然要爭取話事權,不然怎么好控制局面,按照自身戰略意圖行事,保證我們的利益。”荷蘭銀行某高層人士對記者坦言,現在不少外資蜂擁而至,特別是美國新橋資本“控盤”深發展更是給了國際投資者意想不到的震撼與騷動。 而在業界看來,涉及金融安全的敏感字眼就是“控盤”,即“誰能掌握話事權”。 財政部金融司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對話事權的理解可以這樣看待:外資要求進入董事會,如果是正面的,可以起到制衡作用,則無可厚非;但問題在于以前一些國家有過放棄銀行控制權的負面例子,其合資銀行就成為了資本運作中轉站;但該人士強調這其實屬于制度層面考慮的范疇。 李天棟認為,中國銀行業目前真正具有話語權的其實還是中國政府。在強勢的政府面前,外資不可能憑借一點股份就給中國政府在金融方面制造壓力,對外資而言,進入中國銀行業還是追求一種長期穩定的收益。 “銀行業仍然是國有控股一統天下的格局。從銀監會2003年12月發布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將境外金融機構向中資銀行入股的比例從15%提高到20%、總體入股比例從20%提高到25%來看,外資還不可能控股,況且外資參股主要還集中在中小商業銀行。”人大財政金融學院莊疏敏教授說。 她認為,中小商業銀行在中國金融體系中份額比較小,即便是被外資控股了也無需擔心;可以從正面角度去看,引入外資可改變其資本狀況、改善管理理念與方式、開拓視野等;甚至從某種程度上理解,如果中小商業銀行不走這條路,幾乎是沒有出路。 胡祖六認為,如何讓外資真正發揮作用,最關鍵的要看中方怎么安排。銀監會盡管對外資的參股比例做出規定,但是并沒有限定在管理方面不讓外方參與。從深發展的經驗來看,可以讓外資在管理方面施加更多的影響,不一定是董事會完全由外資控盤,但是一些關鍵的管理崗位可以讓外方擔任,這樣才能夠讓外資真正發揮作用。 “這樣做并沒有違背法律,并且與國內銀行業引進外資的初衷相吻合。”胡祖六這樣認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