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授信決策集中核批機制作用凸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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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0日 10:12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本報北京8月29日訊 記者卓尚進報道 記者今天從中國銀行了解到,自實施股改試點工作以來,中行認真總結授信管理工作的經驗教訓,科學構建風險管理長效機制,防止重走“大發展—大不良—大剝離”的老路,從根本上保證授信資產質量穩步提升,從增強總行對全轄授信管理工作的領導力、控制力、執行力入手,實現了授信審批的扁平化、集中化、專業化。
中行長期以來形成了“四級經營、四級管理”的分散化授信審批機制,如何既實現授信管理的制度創新,又保證授信業務的穩步發展,成為中行提高績效、降低風險、參與競爭的一個棘手的問題。為解決這一難題,中行創造性地提出了對全轄授信決策進行集中核批的設想,解決了推進制度創新和保證業務穩定發展的矛盾,在保證業務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有效地提高了總行對全轄授信決策的領導力、控制力、執行力,對推進全轄授信決策的扁平化、專業化、集中化也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根據總行的統一部署,中行從2004年9月開始在全轄啟動了授信決策集中核批工作。其運作模式是,總行設立授信決策核批機構,建立授信決策信息庫;全轄的公司客戶授信經各級審批機構批準后,須通過授信決策核批系統將“核批信息”(包括客戶信息、審批信息、業務發起報告、盡職調查報告、授信批復等)報送總行授信決策信息庫,總行在最長不超過8個小時的時限內給予答復,獲得總行的核準通知書后,方能予以授信?傂袑κ谛艣Q策進行核批并不改變或減輕各級有權審批機構的審批責任,分行審批的授信雖報總行核批,但仍由分行承擔審批責任。 一年來,中行總行已對全轄數百個審批機構報送的數萬筆授信決策信息進行了核批。授信核批工作充分發揮了窗口、通道和閘門三大作用:窗口作用,就是保證總行可以直觀地了解全轄較為完整的授信決策信息,全面掌握不同分行的授信審批特點及制度執行情況;通道作用,就是保證總行可以找出各行在政策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糾正,提高總行授信政策制度的執行力和各級分行的合規意識;閘門作用,就是加大總行對各級審批機構授信決策的監督和控制力度,保證總行可以通過對授信決策進行監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