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信用社新的監管體制初步形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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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5日 20:47 新華網 | |||||||||
新華網上海8月25日電 (記者 黃庭鈞)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李偉25日在上海說,通過組建適合當地情況的管理機構,我國農村信用社新的監督管理體制初步形成。 據李偉介紹,目前,全國農信社管理體制改革已基本到位,除天津、上海和北京外,其他省份都選擇了省聯社作為政府行使管理職責的機構。省聯社已開始履行自己的管理職責,取得了一定成效。“國家宏觀調控、加強監管。省級政府依法管理、落實責任,信用社
李偉是在此間舉行的“2005中國財富管理論壇”上發表演講時作上述表示的。 李偉坦陳,通過多樣化的產權制度改革,不同地區、不同經濟環境、不同經營狀況的農村信用社尋找到了符合自身特點的產權模式和組織形式。他透露,截至目前,全國共組建銀行類機構48家,其中農村商業銀行9家,農村合作銀行39家,另有12家銀行類機構批準籌建;組建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機構172家,另有273家已批準籌建。 據李偉介紹,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目前,全國已有23家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掛牌成立,另有2家省級聯社批準籌備,天津農村合作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已掛牌開業,北京農村商業銀行籌建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他還透露,今年6月,對于青海省格爾木市區8家長期經營不善、嚴重資不抵債、扭虧增盈無望的高風險農信社(原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社),予以撤銷,對高風險農信社的市場退出進行了初步探索和有益嘗試,豐富了改革試點內容。 不過,李偉也提出了當前理順農信社管理體制需要高度重視、著力解決的兩方面問題。一是省聯社如何履行好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的職責,“管什么、如何管”,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二是新的管理體制的建立,省聯社管理、監管部門監管、農信社自主管理三者之間必然有一個磨合的過程,但應努力縮短這一過程的時間,要在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能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適合中國國情,有利于農信社健康發展和服務于“三農”發展需要的新體制、新機制。 據悉,全國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是兩年前的8月啟動的,先期在8省(市)展開;去年8月改革試點工作擴大到29個省(市、區)。目前,改革試點工作整體進展順利,并取得明顯成效。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