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華
訪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溫鐵軍
“到目前為止,我們尚未產生普遍適用于小農經濟的金融工具,因此要求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名的改革,要為農民服務。”
日前,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溫鐵軍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他開門見山地表示,目前看來,農信社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服務于各地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經濟,以及農村中相對有一定規模、一定盈利水平和較高商品化率的農戶,這就意味著,在農村兩億多農戶中,改革所覆蓋的面并不普遍。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7家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掛牌成立,另有9家省級聯社批準籌備,農信社的管理權即將全面下放到省一級地方政府。據估計,今明兩年,實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農村類銀行將在數量上出現一個大的“飛躍”。
“從國家金融體系改革本身的方向來看,農信社也要朝商業銀行的方向來改制,商業銀行面臨的共性問題是,無法對高度分散的、規模過于細小的小農經濟提供普遍的信用服務,”溫鐵軍強調,無論何種競爭性的商業金融進入農業,弱勢群體和分散小農都是市場條件下金融排拆的對象。
兩億農戶的信用需求是什么
“商業金融如果進入高度分散、商品量過小、貸款周期過長、回報率過低的農業,必然意味著高成本。”溫鐵軍認為,提到這個問題必須要首先了解小農經濟的特點和小農戶的信用需求。
“小農戶的借貸行為只是為了保持小農經濟簡單再生產的不斷裂,這既不是商業,更不是競爭。”溫鐵軍表示,農村金融的安排必須同時考慮農業作為弱勢產業、農民作為弱勢群體的特殊性,考慮到中國有兩億小農戶分散從事小農經濟這樣一個特殊的國情,考慮到十六大提出的城鄉二元結構這樣一個特殊體制矛盾,這樣才能正確處理農信社改革和“三農”之間的關系。
“單純地講市場經濟,意味著對小農經濟的毀滅性打擊。”溫鐵軍認為,所有市場經濟國家,當農業產值份額下降到15%以下,都會以公共財政和國家投資的方式來化解弱勢產業投入產出不合理、收益低的矛盾.指望商業銀行向弱勢產業投入,違反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但是,當前金融改革并沒有把解決小農的普遍服務作為目標,所以無論它歸哪一級政府管理,都并不解決農村的信用需求問題。
“目前,我們正在做一項試點,幫助小農戶組織起來,將自己的有限資金集中起來為自己服務。”溫鐵軍透露,這種真正意義上的農民信用合作社需要國家給予優惠政策,第一是免稅,第二,允許他不僅對本社區范圍內的人吸收存款和提供信貸服務,還可吸收居住本地但并非是農民的人的存款。這種完全坐落在社區內的農民自發組織的合作金融機構,規定其產生收益的50%以上必須用于社區公益事業和農民事業,如農民培訓等等,而不得用于分配,這是基本的合作原則,并完全實行一人一票制。而且,本身不讓他長大,只在社區內部服務,解決農戶的小額信用需求。這種內部化管理具有成本低、監督機制自然天成、沒有監督費用的優點。
股份合作制并非針對小農經濟
據估計,到明年底,農村類銀行將由目前的43家增加到150-200家。從先期試點省份來看,多數農信社的改革目標是建立股份合作制金融機構。
“當然,股份合作制銀行本質上是商業銀行,它的出現具有現實意義。”溫鐵軍認為,這些銀行基本集中在工業化的農村地區,比如浙江省農村地區,除山區等欠發達地區以外,大部分沿海地區已經完成農村工業化的一個階段,因此股份制商業銀行也好,合作銀行也罷,能夠滿足當地中小工業企業或農村工業化部分的資金需求。
“但是,這種模式并非針對小農經濟。”溫鐵軍強調,當然他可能針對農村目前某些大戶經濟,比如養幾百頭豬,經營一個多少畝的蔬菜大棚,諸如此類已經企業化了的農業。但對中西部小農經濟而言,這種模式并不適應。
溫鐵軍表示,至于其內部治理結構存在不同,這不是根本問題,根本問題在于這種模式主要集中在農村工業化地區,主要服務于并非弱勢的產業,“就算出現一兩百家,或者三五百家,只要不是面向兩億農戶,仍然不能說,這是為了化解‘三農’矛盾、解決農民資金高度稀缺而提供的普遍服務。”
“好在,這種改制避免了像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那樣的壟斷行為。”溫鐵軍認為,這使農信社成為服務于地方經濟的中小銀行。
農村金融改革還需綜合推進
“目前,一些省份的試點工作已經相對完成,建立省級聯社這種改革方式,其真正作用是什么?事實上,是另一個目標在起作用。”溫鐵軍坦率地表示,這一管理權的“下放”,現實意義就在于把農信社變成地方性的商業銀行。
“在國有金融不斷趨大的情況下,要允許地方金融存在,這是對地方金融發展采取給出路的政策。”溫鐵軍解釋,自1997年11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防范金融風險、推進國家金融體系商業化改制以來,金融業出現了日趨壟斷和“追大”的現象,導致地方中小企業發展困難,資金嚴重短缺。與此同時,1997年以后連續4年出現了農民收入負增長,小農經濟條件下的農村矛盾逐漸顯現。所以,當金融改革越是朝著具有現實意義的市場化、商業化方向改制,商業銀行越不能提供普遍服務,不可能覆蓋兩億多農戶從事的分散小農經濟生產,因為剩余過少。因此,上世紀90年代末期商業銀行在改制之后逐漸退出農村信貸領域,因資金高度稀缺,導致農村處于一種普遍的高利貸覆蓋之下,于是,農信社改革變得比較尖銳和突出。
“目前,農信社所能覆蓋的農村兩億多農戶的面,只是相對比較小的百分比,在中西部傳統農區也就20%左右,在相對發達的東部地區,因農村經濟已經多樣化,甚至相當多的地區已經實現了工業化,因此其覆蓋面大概達到40%左右。”溫鐵軍坦承,從目前來看,為2億農戶提供普遍服務的金融改革有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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