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楊渭源) “五一”長假前夕,不斷有消費者致電本市各級消費者組織,對民航部門“機票價格聯盟”提出質疑。對此,市消協負責人昨天表態,“價格聯盟”是國際市場競爭中嚴格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民航部門利用獨占優勢實施的價格壟斷。
據了解,今年4月1日,國內24家航空公司在武漢續簽了2001年國內航線收入聯營協議。該協議規定,違反“價格聯盟”協議者,須向其他聯營方賠償。同時國家民航總局也公布了機票價格新禁令。此舉,在廣大消費者中引起強烈反響。一些消費者反映,民航部門實行“機票價格聯盟”將不利于經營者之間的價格競爭,是違反市場經濟規律的。還有的消費者認為,各航空公司所提供的服務不同,機型、航班及飛行季節和節假日等都有所區別,強制執行統一的、固定的價格,顯然是不合適的,也不符合國際慣例。
市消協有關負責人昨天向媒體表示,“機票價格聯盟”嚴重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北京市各級消費者協會堅決反對民航部門的這一做法。這位負責人說,民航部門應順應國際大市場,盡快更新思想觀念,加快改革步伐,積極參與市場的公平競爭,否則將會嚴重影響我國民航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