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游普收保證金引發相關方互倒苦水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7日 11:12 京華時報 | |||||||||
霸王條款抬高境外游門檻 本報記者 楊? 9月1日起,市民游歐洲需每人交納5萬元左右的保證金。記者了解到,旅行社在保證金的具體數額上存在對每個游客收取標準不統一的情況,有的可高達8萬到10萬元,而目前相
老百姓擔心 交納標準不統一且高游客懷疑保證金他用 記者了解到,歐洲游的保證金收取從以前商務游的只需部分出行目的不明朗的游客交納變為9月1日以后基本人人交納。由于國家對此沒有明文規定,所以旅行社都是各自為政,對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不統一,原則上都為5萬元,但浮動很大。 記者從中旅總社了解到,旅行社決定一名游客該交納多少保證金的標準是:是否北京戶口,是否在北京工作,是否結伴成行,如果回答都是YES,那交5萬元基本就可以了。如果是外地戶口,或者在外地工作,且單獨前往,所要交納的費用就有可能達到8萬到10萬元,尤其是年輕的單身女孩,不僅交納的費用高,而且簽證申請一般很難被通過。據國旅有關人士透露,溫州一名年輕客人曾來北京報名,交納了30萬元的保證金才被允許參團。可見,出境游保證金收取標準完全處于游客任由旅行社決定的狀態,游客沒有任何自主權。 一位游客陳先生致電本報稱其一家四口在報名參加某旅行社澳新12日游時被告知每人需交納6萬元保證金,他按旅行社要求全額交納了,但陳先生表達質疑:一個團按最少30個人算,旅行社就收了180萬元,而且一般在出行前10到15天就交了,行程一般就10多天,合起來就是近一個月,加上出境游保證金數目巨大,這筆費用是否會在一個月內被旅行社用做短期投資或運作?而且旅行社雖然資金流動很快,但總有一大筆固定的錢屬于客人所交納的保證金積淀在那里,旅行社是否會拿去自己周轉? 旅行社抱怨 保證金不是收費是押金風險開支大過活期收益 記者隨即致電各大旅行社,各大旅行社紛紛表示勸游客打消疑慮。凱撒國旅總經理陳小兵苦笑著對記者說,其實擁有出境權的旅行社一般都是有一定經濟實力的,犯不著拿著游客那筆短期內就得歸還的錢參與經營。 中青旅出境部總經理孫常偉介紹,目前在實際操作中,只要旅行社給游客解釋清楚,游客一般對交保證金比較配合,反而是后來證實有滯留傾向的游客在之前表現得比較不配合。所以,他希望提醒游客,保證金不是一項收費而只是押金,只要游客按時回來,旅行社就保證全額退還。記者了解到,在保證金的處理上,廣東方面旅行社的做法是連本帶息一起退還,即在交納時為游客開設一個以游客名字為戶主的活期賬戶,回來后將產生的利息一起退還,而北京極少有旅行社退還利息。 一些旅行社負責人則對記者大倒苦水,表示保證金的收取其實讓旅行社吃力不討好,而且給旅行社增加了很多額外負擔。婦女旅行社中國公民出境旅游部總經理谷天剛表示,對出境游收取保證金,確實是保障旅游企業利益的舉措之一,因為一旦發生游客滯留不歸,旅行社受罰首當其沖。他說,出境游收保證金是不得已而為之,正是屢次發生的游客滯留事件逼得旅行社收取保證金,而且使館方面也加強了要求希望旅行社在送簽時提供客人的現金證明,所以保證金并非完全是旅行社要求收取。旅行社在保存這批錢時,需要花費很多人力物力,錢少就將現金封存起來,金額達到10萬元就要存入專門賬戶,每天來交錢的人很多,旅行社還要承擔假幣風險。綜合以上風險和開支,遠遠大過旅行社得到的活期利息收益。 霸王條款分析 管理部門默許收費目前暫無解決辦法 目前,國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對旅游保證金都沒有明確態度,但基本都對旅行社收取表示默許。北京市旅游局綜合管理處副處長石小群對記者表示,收取保證金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以前外交部和公安部有關人士在多個場合提及過,對旅行社收取保證金不明確反對。北京市旅游局質監所所長王德富表示,出境游保證金因為會退還,所以不是旅游收費,旅行社收取保證金屬于企業經營行為,如果發生糾紛,不屬于旅游質量糾紛,如果游客投訴到旅游質監所,質監所是不會受理的,需要游客跟旅行社具體協商。 據記者了解,很多游客,尤其是外地游客對于高額的保證金無法承受,這幾萬元的保證押金,給那些本就沒有任何偷渡動機的大多數游客帶來了許多不便和傷害。業內人士表示,借出境游擅自“離團”而達到偷渡目的的現象畢竟不多,對出境游的每位游客收取5萬元保證押金,有打擊面過寬的嫌疑。 北京市新達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吳子君對記者表示,目前境外游的行情之所以日漸看漲,就是因為各旅行社的報價更接近了普通大眾能夠承受的消費水平。可這5萬多元的保證押金,在數額上超過了其報價的數倍,無異于人為抬高了境外游的“準入門檻”,無形中把許多普通消費者擋在了歐洲游等境外游的門外,這顯然存在明顯不公。旅行社作為盈利性經濟實體,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收保證金,存在侵權之嫌。 吳子君說,由于個人無法自由出境,所以要依賴旅行社,使旅行社的行業壟斷轉為行業默許,收取押金完全是旅行社的單方行為,這是明顯的“霸王條款”。但他也表示,這是一條處在兩難境地的霸王條款,因為它有一定合理性,所以從法律的角度只能提醒游客,在簽訂協議時仔細考慮細節,事先約定好什么樣的情況可以不扣款。例如,因生病和特殊情況出現滯留等等,保護游客和旅行社雙方利益。而對于真正想滯留的游客,再多押金也是擋不住的。 北京旅游學院教授劉德謙則表示,目前就算這是霸王條款,也是無奈的霸王條款。根除這一問題的唯一途徑是努力發展經濟,讓中國人富足起來,提高愛國覺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