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曾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高級律師的戴維·西爾弗(David Silver)9月17日在《紐約時報》網站發表署名文章,就證券交易市場內部長久以來存在的通過短暫時間差來獲取交易特殊優勢的現象進行了分析。以下為全文:
許多人一直擔憂,新技術為部分投資者提供了獲得股市信息的不公平機會。超級計算機可能會幫助某些交易員從幾毫秒差距的交易中獲得巨大利潤,這種做法被稱為高頻交易(high-frequency trading)。這些交易員還在使用一種被稱為“閃電命令”交易的技術,該技術使他們能夠偷窺其他投資者的股票買賣指令。據傳,高頻交易員去年獲利高達210億美元。
這一切看起來似乎是21世紀高新技術帶來的問題。事實上,從100年前紐約證券交易所還靠紙筆記錄信息的時代開始,相似的情況就一直發生。
回顧當時,批評家們就已指出,身處交易大廳內的交易所成員能夠比其它投資者更快更早地獲得交易信息從而執行自己的交易指令。1934年成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SEC”)旨在監管交易所成員進行證券買賣的行為。
羅斯福執政時期的官員托馬斯·科科倫(Thomas Corcoran)對1934年的立法表示支持,他把這些場內交易員稱為“小賊”,因為他們總是以更低的價格從賣方買入股票,然后快速地以高價轉售給買方。
這種報怨是有理由的。處于交易大廳場內,交易員可以在交易數據出現在交易牌前幾分鐘就看到全部價格。正如《華爾街日報》一位編輯在1903年寫的那樣:“他們甚至在數據輸入前就知道了全部價格信息,所以每次都能在股票開始上漲的第一時間買入,并且當有震蕩跡象時第一時間賣出。”
1909年,紐約州州長查爾斯·埃文斯·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建立了一個委員會,研究股票市場的非法操作并得出了相似結論:場內交易員能夠提前獲知影響證券價值從而引起價格浮動的那些信息,這使得他們相對其它交易者擁有了“特別優勢”。
1963年,美國國會授權進行的證券市場調研報告發現,交易所場內交易具有不公平的優勢,應該被禁止。隨后,SEC做出要求,除為維持有序市場不受激烈價格波動影響的交易外,主要交易所應禁止其他場內交易。
但是這一措施被證明只是暫時的應對辦法。如今,只有極少的交易需要在交易大廳進行,計算機技術為獲得內部信息從而實現優勢交易創造了機會。這一優勢甚至只依靠幾毫秒而不是幾分鐘的時間差。高頻交易和閃電命令交易使得部分投資者通過竊取信息于買入賣出間獲得利潤。SEC在40年前就試圖消除這一問題。而現在,交易員找到了不同的途徑在這一領域中獲利,這意味著SEC要想維持證券市場的平等交易就必須改善其監管辦法,并且是越快越好。
我們現在面臨的并不是一個新問題。有人為高頻交易和閃電命令交易進行辯護,稱這些交易增加了市場流動性。場內交易亦是如此,但正如1963年報告指出的那樣:增加市場流動性并不能證明在其它方面有害的交易是正當的。
歷史還存在其他相似之處。據稱,現在高頻交易員努力租賃與證券交易所計算機毗鄰的場地,以求可以最大程度接近交易所電腦而進一步獲得哪怕一毫秒時間優勢。在19世紀早期的紐約,為尋求市場內部信息,一些人千方百記租房住到證券交易所隔壁,甚至在墻上鑿洞偷聽信息。
在華爾街,有些人向來總是想盡辦法要比其他人先行一步,根本不管公不公平。(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