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對外資購房設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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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25日 09:59 生活新報 | |||||||||||
外國人在華居住超過一年方可購房 境外個人在境內工作、學習超過1年的方可購房。昨日,建設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對境外機構、個人購買
《意見》明確了規范外商投資房地產市場準入、外商投資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嚴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一,規范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市場準入,提高了部分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注冊資本金在投資總額中的比重,明確了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設立、股權和項目轉讓等程序; 二,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規范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在貸款、結匯等方面的行為; 三,嚴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的管理,規定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工作、學習超過1年的,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規范了境外機構和個人的購房手續。 同時,《意見》還明確了各相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監管責任,要求加強對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管理和引導,并提出了完善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工作機制的要求。 近年來,外資在中國房地產市場上“跑馬圈地”漸成加速之勢,今年一季度外資在中國購買建筑物的資金達45億美元,超過去年全年。 摩根士丹利亞太區首席經濟師謝國忠說:“房地產周期和利率周期有關,在中國利率低而升值壓力又大的情況下,投資者很容易傾向于投資房地產。”《意見》為外資進入中國房地產市場提高了門檻。謝國忠認為,“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條件將限制國外金融投資者的行為,未來國外投資基金、投行等進入中國房地產業首先要在中國開設公司。 而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王小廣認為,“工作、學習超過1年”的條件可以過濾出境外小投資者中的炒房一族,有利于市場健康發展。 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