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險一金”將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受此影響,個稅實際起征點將升至2000元以上。
“三險一金”可免個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明確,企事業單位按規定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規定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通知中還提到了住房公積金的征稅幅度為12%以內:“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的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三險一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轄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同時,個人實際支取原提存的“三險一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云南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三險一金”是否征收個稅一直缺乏細則解釋,此次明確后有利于個人所得稅的征管。接到正式通知后,將按新政策執行。
據了解,我省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金占工資總額的8%,醫療保險金占2%,失業保險金不需要個人來承擔。單位繳納養老保險金占工資總額的20%左右,醫療保險金占16%-18%,失業保險全部由單位來承擔。
公積金繳存比暫不調整
昨天有媒體稱,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比例將由8%調高至12%。但此次通知沒有涉及調整單位和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比例的問題。
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副研究員叢誠教授解釋說,通知是將住房公積金的納稅起征點上調至12%,即公積金單向繳存額占職工工資總額超過12%的部分,需要繳納個稅。“這個政策本質上是對公積金制度的一種鼓勵,意味著公積金繳存額度即便提高到12%,也可以享受免稅優惠,但絕不代表公積金繳存額度就正式提升至12%。”
建設部、財政部之前曾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為不應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昆明的公積金繳存比例短時內將不會進行調整。
據了解,目前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8%,企業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繳存比例可以浮動,即省級單位繳存比例為7%,三資企業繳存比例為10%,企業經濟效益比較好的企業,最高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至15%,單位效益較差的企業繳存比例的下限為5%。 本報記者 孫春玲 實習記者 崔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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