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行為過失 斷腿乘客狀告地鐵撞人敗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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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4日 09:19 中國消費網 | |||||||||
北京西城法院認定,乘客掉下站臺被軋斷雙腿系自己行為過失,原告表示不服 昨日,西城法院對北京首例地鐵撞人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乘客吳華林失足掉下站臺,是其行為的重大過失所致,故駁回其索賠150萬的訴訟請求。 昨天上午8時40分,低沉而壓抑的嗚咽聲從西城法院三樓傳出,失足掉下地鐵站臺失去
當妻子推著坐在輪椅上的吳華林進入法庭后,吳華林的老母親突然沖到法官的面前跪了下來。而坐在原告席上的吳華林,已泣不成聲。一旁,他6歲的兒子似乎并不了解大人們的事情,在奶奶和爸爸周圍跑來跑去,好奇地看著旁聽席上的人們。 2004年9月29日上午11時左右,吳華林從南禮士路地鐵車站購票進站,在下臺階時,他聽到車來的聲音,在向下跑的過程中失足掉下站臺。被剛好駛過的列車軋斷雙腿。經搶救治療后雖然脫離了生命危險,但已完全失去勞動能力和生活能力,為此向地鐵索賠總計150萬元。 地鐵公司則認為,吳華林失足掉下站臺是其自身的原因。地鐵公司設置了黃色安全線,乘車須知中也有“候車嚴禁超過黃色安全線”的規定。2004年10月11日公安機關作出的《9·29事故調查結論》認定,這是一起由于吳華林進站趕車速度快,不慎掉下站臺的意外事故。 8時50分前后,法庭宣判,認定原告所受到的傷害是由于其行為的重大過失所致,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我絕對不服。我要上訴。”聽到判決結果的吳華林已經哭得說不出話來。(編輯:劉洋) 作者:新京報呂佳瑜 陳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