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新院徽遭三面楚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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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3日 11:15 中國消費網 | |||||||||
昨日下午,“故宮新院徽設計涉嫌抄襲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由于有三個人分別指責新院徽設計抄襲了自己的方案,法院將三起案件合并審理。被告故宮博物院和院徽設計者理想創意藝術設計公司(下稱理想公司)稱院徽的設計獨立完成,不含有對方的任何元素。 原告:新院徽設計抄襲
對院徽設計提出質疑的分別是安徽工業大學工業設計系教師朱巖岳、廈門某廣告公司設計師洪清淇和陜西華夏廣告裝飾印務有限公司設計總監項百平。據報道,去年6月,故宮公開征集院徽標志。今年7月18日,故宮博物院發布并啟用新的“宮”字院徽標志,并公布稱由理想公司獨立設計完成。 朱巖岳說,他設計了以“宮”字為基本元素的院徽標志,并送至故宮應征但未被采用。朱巖岳認為,新院徽與他的應征作品在設計說明及具體表達方式上近似,兩件作品存在“實質性相似”。朱巖岳還稱,故宮在收到他的應征作品之后委托理想公司進行設計,他認為該公司設計人員接觸并抄襲了自己的作品。因此,請求法院確認理想公司設計故宮院徽標志時抄襲了他應征作品的實質部分,要求故宮停止使用新院徽標志,賠禮道歉并賠償5萬元。 洪清淇與項百平的訴訟要求,除在涉嫌侵權的具體設計元素等方面與朱巖岳不同外,其他的訴求幾乎一樣,他們分別提出了6萬元和2萬元的賠償要求。 被告:未接觸應征作品 故宮博物院的答辯人認為朱巖岳等三人的指責站不住腳,以朱巖岳的作品為例,他的“宮”字設計方案是以篆書變形設計為基礎,“宮”字型古已有之,是公共元素,不能說新院徽抄襲了他的設計。故宮代理人介紹,今年1月19日,故宮確定22件入圍作品(未含上述三原告作品),隨后在網上對其中6件進行了公示,但被否決。5月23日,故宮委托理想公司設計。 理想公司代理人說,公司獨立完成了“宮”字院徽的設計,未接觸到應征稿。 庭審持續了5個小時,3名設計師最后愿意調解,故宮博物院表示回去商量一下。昨日,此案未當庭宣判。(編輯:金楠) 作者:新京報陳俊杰 郭延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