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刷新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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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3日 08:41 中國質量報 | |||||||||
經過浙江省質量技監部門幾年的努力,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并頒布了新的《浙江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省質量技監局政策法規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新條例不僅仍具有查處的功能,同時還加大了對企業扶優扶強的力度,為浙江創建名牌大省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據,與老的條例相比較,新條例亮點不少。
新條例規定,過期產品不能作贈品。以前當消費者遇到在商場里拿到的促銷品或贈品出現問題時,就只能自認倒霉。針對此類產品也要討一個說法!墩憬‘a品質量監督條例》中明確規定:對《產品質量法》等有關產品質量的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地方標準的產品;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產品;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產品;偽造、冒用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證明的產品;沒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的產品(專供出口的產品除外),此6類產品嚴禁被作為獎品或者是贈品。如果違反條例,除了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的獎品或贈品外,還將處以獎品或贈品貨值金額50%以下的罰款。 如果發現產品有缺陷,也將會被處理。新條例規定,產品因設計、制造等原因在某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中存在缺陷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報告有關部門并告知消費者。產品已經售出的,要采取修理、更換、退貨等其他有效措施消除該缺陷?h級以上質量技監、工商部門發現產品存在缺陷的,并且生產者、銷售者沒有及時告知的,有權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在規定的時限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拒不行動的,經省級質量技監、工商部門批準,發布公告告知消費者。此項制度的規定,不僅對消費者起了警示作用,同時還大大加強了企業自身的管理自查力度。 品牌是一個國家、地區、企業的綜合競爭力的象征,浙江省委、省政府也做出了“推行名牌戰略,創建品牌大省”的戰略決策。目前,在一些地方出現了不少企業偽造、冒用著名品牌標志的現象,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也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為此,新條例規定,鼓勵生產者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創建著名品牌?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產品質量工作的規劃,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獎勵制度和著名品牌保護制度,積極實施名牌發展戰略。生產者、銷售者未經規定程序認定,不得使用國家和省的著名品牌標志。禁止偽造、冒用國家和省的著名品牌標志。如違反條例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 抵制假冒偽劣產品需從頭卡住。為從銷售環節保障產品質量,新條例增加規定,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索取并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等。 “我投訴,還要我掏錢?”消費者在對問題產品進行送檢時提出了這樣的困惑。該條例對送檢產品的費用收取問題也做了明確的規定。經檢驗,生產、銷售的產品不符合《產品質量法》和本條例規定的,檢驗(含復檢)費用及樣本損耗費用由被檢驗人承擔;符合《產品質量法》和本條例規定的,檢驗(含復檢)費用及樣本損耗費用由送檢機關承擔。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另外,新條例中不僅對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中的內容和工商部門的職責進行重申,同時還新增加了政府部門對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的職能界定。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以確保條例的順利實施。 作者:齊艷麗 記者曹吉根 (來源:本站原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