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長高考場外猝死案開審 被告稱被死者大罵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9日 08:35 中國消費網(wǎng) | |||||||||
今年6月7日高考第一天,考生家長王先生送兒子進考場后,因與考場外路邊收費員起爭執(zhí)被“氣死”一案,昨天在崇文法院開庭審理。向家長收費的北京公聯(lián)順達智能停車管理有限公司收費員汪新良出庭作證,力證自己沒有推搡也沒有辱罵,更沒有“氣死”家長王先生。 原告:37.2萬元索賠減至22.8萬元
昨天的庭審開始,死者兒子小王的代理人車向前就向法庭要求,將原來索賠37.2萬的訴訟請求更改為22.8萬元。他解釋:王先生本身有心臟病,“其身體也是死亡原因之一,所以只要求被告北京公聯(lián)順達智能公司承擔死亡賠償金的一半,賠償死者母親和兒子二原告精神撫慰金也從原來的各5萬元減至2.5萬元。 原告的代理人說,北京公聯(lián)順達智能公司的違法收費行為誘發(fā)了小王父親的心臟病。“事發(fā)后我們對現(xiàn)場勘察了一遍,小王父親的桑塔納車大概有四分之一停在了停車白線內(nèi),是違章停車屬于交管部門處理的范圍,被告的收費行為是違法收費。” 停車管理公司:撤訴就給人道主義補償 被要求對高考生家長的死承擔一半責任,北京公聯(lián)順達智能公司在法庭的態(tài)度和當初一樣強硬,“收費員的收費行為和家長的死沒有關(guān)系,公司在此事上沒有法律責任!” 北京公聯(lián)順達智能公司的代理律師還稱,家長停車處是合法的停車點應(yīng)該收取停車費,因此公司不應(yīng)承擔賠償責任。該代理人還提出,基于小王和奶奶的生活困難,北京公聯(lián)順達智能公司可以給他們提供人道主義幫助,但前提必須是撤訴。 收費員:“我被他指著鼻子罵” 當天與小王父親發(fā)生爭執(zhí)的收費員汪新良作為證人來到了法庭,22歲的小伙子身上穿的還是土黃色的工作服,在代理律師的帶領(lǐng)下怯怯地坐在證人席上,手上還攥著收費員的工作證。 事發(fā)當天汪新良才當了半個月的收費員,昨天跟法官說話時也是怯生生的。他說:“我不清楚當天是高考,也沒有人告訴我高考停收費。”據(jù)他回憶,當他騎車到了他收費點時停車處已經(jīng)停滿了車,他就跟停在第一位的中年男子(小王父親)收停車費。 “交什么費,后面的車都收了嗎?中年男子就把門關(guān)上了。看我不走,他打開車門走下車用右手指著我的鼻子說‘要不是看我孩子高考份上,我非打你一頓不可’。”汪新良委屈地說,“我一大早就被他指著鼻子罵,這是很不好的。” “接著他用雙手推我上身,我后退了一下。”法官接著問:“那你推他了嗎?”汪新良回答:“他身材比我高大,我本能地用雙手擋了一下并往后退了。”至于中年男子的車是否停在白線內(nèi),他表示當時畫的白線已經(jīng)很模糊了,不過車子大部分是停在白線內(nèi)。 昨天的庭審持續(xù)了一個多小時后審理結(jié)束,由于雙方對調(diào)解金額分歧較大,法官宣布擇日宣判。(編輯:譚捷) 作者:競報黃海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