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孕婦商場被打案開審 第一被告當庭翻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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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9日 07:37 中國消費網 | |||||||||
“那種只有在影片中才能見到的血淋淋一幕在我們現實生活中上演,這種行為超出社會大眾所能接受的程度,悖于人性,令人發指”,松崗孕婦被打流產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受害者羅水秀的代理律師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中如是說。 4人被控故意傷害罪
今年8月13日晚上,21歲的孕婦羅水秀因被懷疑參與盜竊物品,被松崗街道沙埔圍社區東方紅百貨商場員工拖至小房間,用鞭打、用針刺,用鹽潑等駭人聽聞的暴力手段折磨長達兩個小時。 昨日受審的6名被告中,檢方指控稱,東方紅商場老板陳鵬飛、商場主管鄭庚斌、商場防損員黃冬明、劉桂友直接實施對羅水秀的毒打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商場防損員黃先云參與對羅水秀的拘禁,構成非法拘禁罪。此外,商場文員吳元雙因為在公安機關介入該案后,通過發送手機短信、接聽電話等方式給黃先云通風報信,也涉嫌包庇罪在昨日同臺受審。 羅水秀委托一名律師及其姑父為代理人也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原告出現在法庭上,他們對陳鵬飛、鄭庚斌、黃冬明、劉桂友、黃先云5名被告提出醫療費、后續治療費、誤工費、傷殘補助等八項總計達81萬余元的索賠要求。 第一被告否認用針扎 在昨日的庭審中,6名疑犯除陳鵬飛外均表示認罪,但對于自己在該案中所實施的行為卻避重就輕。如對于檢方指控用煙頭燙羅的事實,劉桂友在庭上曾辯稱自己不抽煙,陳鵬飛等人在發煙時沒發給他,自己走開了,雖然見到陳鵬飛等人燙過羅,但自己并未參與。但其他幾名被告均證實,劉桂友曾用煙頭燙過羅水秀。 本案的第一被告東方紅商場老板陳鵬飛今年40歲,他在公安機關所作交待材料顯示,他曾在湖南大學機械制造專業就讀,畢業后先到湖南省機械技校當老師,2000年辭職來到深圳松崗打工,2004年6月創辦東方紅商場。 在昨日的庭審中,陳鵬飛只承認打過受害人兩耳光并用電話線抽打她,但對用針扎、用鹽水淋卻矢口否認。盡管其他三名被告當堂指證,親眼所見陳鵬飛對受害人用過針和鹽水,陳還是拒不認罪。 截至昨日下午,對于刑事部分及刑事附帶賠償的審判結束,法庭當日未作宣判。 毒打數小時 胎兒死腹中 8月13日晚7時50分許,羅水秀到東方紅百貨商場購物后準備離開時,被懷疑偷了商場的洗發水,商場防損員黃冬明抓住羅水秀的頭發,將其拉到商場辦公區,對其進行非法搜身,后又伙同另一名防損員劉桂友強行將羅帶到三樓經理室,商場負責人陳鵬飛及商場主管鄭庚斌當時正在經理室,4人便把羅帶到經理室里間臥室,對羅水秀進行非法訊問。 由于羅否認有盜竊行為,陳鵬飛用手打了羅兩耳光,接著陳、鄭、黃、劉先后持一根電話線纏成的鞭子對羅水秀進行抽打(多名案犯在昨日的庭審中稱,這場鞭打至少持續了半個小時)。 陳鵬飛還用一根縫衣針扎進羅水秀的食指,黃冬明用煙頭燙羅的手臂,用打火機燒羅的左踝骨,劉桂友、鄭庚斌還用腳踢羅水秀的背部、腹部,并用煙頭燙羅的手。這種毒打又持續了兩個多小時,將羅打得大小便失禁。毒打之后,陳鵬飛還用鹽水淋羅受傷的身體,而對羅腹部的襲擊和連續的毒打直接導致羅所懷的5個月大的嬰兒胎死腹中。 當晚11時許,陳等5人及鄧某(另案處理)把羅的雙手綁住,用商場接送車帶羅至沙埔圍一建筑工地,找到羅的丈夫鐘某,然后又將二人帶回經理室談“處理問題”,陳提出要鐘賠償2000元才可以放羅水秀,鐘向公安機關報警。 當民警趕到現場時,陳鵬飛、鄭庚斌將羅的雙腳綁住,將羅轉移到商場6樓平臺,并安排黃先云和范某(另案處理)二人看守,逃避民警解救。次日凌晨3時許,在遭到持續7個多小時非人折磨之后,羅才獲救。 受害者說 “想到被打一幕就怕!” 昨日上午11時,在寶安區人民醫院外三科39床,曾經遭受非人折磨的羅水秀趴在病床上睡覺。 外三科醫生說,目前,羅水秀的傷勢已痊愈,此外,心理醫生曾對羅水秀作過心理輔導,羅水秀的心理傷害也已基本治愈,從病理學上講已經可以出院。 記者看到,羅的背部凹凸不平,有近十處植皮部位,特別刺眼。“這些都是那些保安用電線打我、用火機把我燒傷后,傷口腐爛得厲害,植皮了還不平衡。”羅水秀說,由于新肉還沒有長出來,植皮部位很癢。 回憶起被打一幕,羅水秀說她還是很后怕,“那些保安員和商場老板那樣打我,虐待我,就像電視上播的日本鬼子打中國人的電視情節一樣,我想起來就怕,心里也很難受”。 護工劉女士說,羅水秀被送進醫院后,經歷了3次手術,住院已兩個多月,“十多天前,她才能下地走動”。剛開始一段時間,羅水秀每天都做惡夢,夢到被打的情景。借助安定藥物作用,羅水秀才能重新入睡。(編輯:譚捷) 作者: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