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未開售 先收“誠意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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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7日 10:23 中國消費網 | |||||||||
昨天,讀者趙先生致電晨報熱線稱,位于立水橋輕軌站西南側的頂秀青溪小區應是本月22日開始銷售,可是該樓盤售樓處卻提前向購房者銷售一種有優先選房權的青溪卡,他認為非常不合適。北京市建委表示,如果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該售樓處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都是不允許的。 購房者:先收“誠意金”缺誠信
趙先生告訴記者,他早就看好該樓盤17號樓的一套住房,本打算22日正式銷售時到現場購買。可近期趙先生發現,該售樓處開始向購房者銷售所謂代表誠信的青溪卡,購房者只要交納2萬元,就可以先購買這兩棟樓的房子。趙先生聯系該樓盤銷售處得知,目前已有上百人購買了優先選房卡。 趙先生表示,他曾在相關部門的網站上查閱過,該樓盤目前僅有19號樓取得了銷售許可證,而17號樓還不能正式銷售。同時,趙先生認為,銷售方提前收取所謂誠意金的做法,本身就是缺乏誠信的表現。 根據趙先生的指點,記者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上看到,該樓盤預售許可證中,批準預售部位為頂秀青溪19號住宅樓。 售樓處:交“訂金”是為優先選房 記者在該樓盤網站上看到,青溪卡持卡人將享有對該樓盤的優先知情權、優先選房權等特權。 售樓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誠意金是確保22日開盤后購房者能夠買到稱心如意的房子,一旦購房者選定房子,這2萬元會沖抵房款。如果未能如意,也可在該項目下一期的樓盤選購中享受優先服務。至于17號樓的銷售許可證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市建委:無銷售許可證不得預售 記者隨后致電北京市建委。一位值班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頂秀青溪小區17號樓在還未取得銷售許可證前,向購房者收取費用是不允許的。而已經取得該證的19號樓則不存在此問題。 律師:購房者購房前需謹慎 北京中濟律師事務所吳律師告訴記者,頂秀青溪售樓處的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適的,有非法集資的嫌疑。 吳律師認為,現在很多開發企業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采取“放號”等方式讓消費者訂購商品房,并收取各種名目的具有預付款性質的費用。對于開發商來說,這不但擴大了資金來源,還有促銷的作用。但這種做法,一方面不符合國家相關的規定,另一方面也給購房者造成了較大的購房風險。(編輯:王海蘊) 作者:北京晨報張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