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50萬?唱別人的歌超女該給多少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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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2日 09:23 中國消費網 | |||||||||
“10多萬的費用是我們沒有想到的,但我們和音著協仍在友好協商中,相信事情不會進入司法程序便可以解決。”承辦超女北京演唱會的中國國際文化藝術公司的聶先生這樣告訴記者。日前,因雙方在演出前未能就音樂版權使用費一事達成一致,音著協發函要求主辦方賠償50萬元損失,此事雙方目前仍在協商當中。 “這個價格我們沒有見過”
據音著協相關負責人朱先生表示,9月20日音著協便向超女北京演唱會主辦方中國國際文化藝術公司和北京怡通印象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函,要求該演唱會在9月30日前取得許可,并支付翻唱歌曲的版權使用費。但雙方在國慶長假到來之際仍然沒有談攏,甚至到了10月9日演出前幾個小時仍在進行相關談判。問題的癥結在于音著協提出的價格中國國際文化藝術公司方面無法接受。“他們一開始的報價接近20萬。這是我們做這個行業這么多年來從來沒有見過的一個價格。憑我們的經驗,我們會對版權使用費有個預估,這個價格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中國國際文化藝術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聶先生告訴記者,“此前在同一個場地上的一個臺灣組合S.H.E演唱會的版權使用費才2萬多。按照經驗說也從來沒有一個演唱會的版權使用費會達到10多萬這樣一個水準,哪怕是翻唱曲目較多的演唱會也是一樣。” “十多萬是按照國家標準定的” 而音著協的馬主任則對10多萬元的報價做出了自己的解釋:“我們的報價是按照國家的標準,演出應售門票售價總額的2.5%.我們認為這個價格是合理的價格。”對于中國國際文化藝術公司方面的質疑,馬主任表示,確實有些演出的相關費用沒有那么高,超女這次主要是因為票價比較高,而且票量比較大。但中國國際文化藝術公司的聶先生則表示,此次超女北京演唱會的價格和票量并未和同期的同類型演唱會有如此之大的差距。“工體能容納8萬人,但這次演出公安只批了4萬多張票,去掉贈票,我們的實際售票并沒有那么多。而且我們公司做了20多年演出了,無論從橫向還是縱向來比較,版權使用費一般都是1萬到3萬之間。 這個價格當然是一方面參考國際標準,另外一方面也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我們和音著協過去的合作一直不錯,但我們希望音著協能夠保持標準的一貫性,或者嚴格按照國際慣例,或者一直堅持結合國情,明確一個收費的標準,不要變來變去。我們覺得這個事情也是個好事,能夠把版權使用費的問題清晰化。“目前,雙方仍然在就版權使用費的問題進行協商。 至于音著協提出的50萬元索賠,中國國際文化藝術公司的聶先生認為最終不會是這樣一個結果:“那只是一個法律上的上限,我們現在仍然在友好地溝通,相信這件事會雙方協商解決。”(編輯:王海蘊) 作者:新京報賈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