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黃金周期間,各地旅游部門依然接到不少旅游投訴。在游客維權意識增強的同時,向誰投訴、怎么投訴、投訴什么,這些問題造成了不少游客說理無門。
鞍山市旅游局質監所所長王彥春說,對于旅行社承諾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應有標準的問題,經向旅行社提出得不到解決的就可以投訴。
例如:食住行方面。約定住宿的標準是星級飯店的標準間,而實際提供的是普通的房間;交通工具約定的空調汽車,而實際使用的車上不帶空調。旅行社安排的活動與約定不符方面。有的隨意減少景點、增加自費景點或項目以及隨意增加購物次數等問題。再有出現一些情況得不到合理解決的問題。如,游客身體受傷沒人受理等情況,游客都有權提出投訴。總之,旅游者要把握住雙方約定應享有的服務標準,服務不達標,就有權投訴。
王彥春說,如果出現以上問題,游客可選擇恰當的方式和途徑投訴。在旅途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問題,可在發生地或在完成旅游行程后到報名所在地的旅游質監部門、消費者協會投訴。對上述兩個機構都不能得到滿意結果的情況下,旅游者還可到法院起訴。但無論尋求何種救助,都要妥善保存好合同、發票或收據、行程計劃等相關證據。
業內人士提醒旅游者:旅游投訴的受理時效為60天。時效期限以受侵害事實發生時計算。超過時效的請求,旅游質監機構不予受理,游客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編輯:石淼)
作者:新華網陳光明、徐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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