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肖像權 關幼波家屬獲賠15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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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9日 09:29 中國消費網 | |||||||||
關老幼子表示將會上訴 因認為“通脈強腎酒”廣告中使用自己名字和照片未經他的同意,老中醫關幼波狀告丹東新世紀制藥公司、《山東商報》社和《石家莊日報》社名譽侵權,要求5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昨日北京東城法院一審判被告賠償關幼波家屬15萬元肖像使用費。
關幼波于今年5月13日去世時,案件仍在審理中。關老的妻子和六個子女代替他繼續行使訴訟權利。 丹東新世紀制藥公司辯稱,該公司與關幼波1992年起就合作生產“通脈強腎酒”的前身“天精地液”,關知道并支持該藥酒的研發和生產。三家被告均不同意賠償。 東城法院認為,丹東新世紀制藥公司在生產“天精地液”時,關幼波同意以“天精地液”組方人員和專家組成員的身份在銷售產品時做廣告宣傳。現藥廠將“天精地液”更名為“通脈強腎酒”后,關幼波并未提出解除協議,應認定關幼波同意與藥廠繼續履行協議。 另外,廣告內容及形式并沒有丑化關幼波人格、貶損名譽。法院不能支持關幼波主張的賠償要求。但法院指出,藥廠雖未侵害關幼波的肖像權,但使用肖像應向關幼波支付使用費15萬元。關幼波的小兒子關西平表示將會上訴。(編輯:劉洋) 作者:新京報陳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