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司局官員出演“藍田神話”始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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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7日 10:10 中國消費網 | |||||||||
核心提示 當年曾轟動全國的藍田股份造假案,隨著農業部原財務司司長孫鶴齡落馬,重新進入公眾視線。 記者調查獲悉,除孫鶴齡以外,目前至少還有3名司局級官員涉及藍田案,在藍田股份
隨著農業部原財務司司長孫鶴齡(兼任農業部總經濟師,享受副部級待遇)的落馬,已沉寂多年的藍田股份造假案再次映入公眾視線。 今年8月26日,農業部黨組發布的《關于孫鶴齡違紀問題的通報》稱,孫鶴齡1996年6月在幫助藍田股份成功上市后,為其女兒、妻妹購買了10萬股藍田股份內部職工股,1999年6月拋售時共獲利4886925.91元。 記者調查獲悉,除孫以外,目前至少還有3名司局級官員因涉及藍田案而獲刑或曝光:萬燕華,農業部原財務司副司長(副局級),在藍田案全面曝光的第二年,即2002年赴美國學習,至今滯留境外未歸。農業部辦公廳一位官員介紹,萬燕華因嫌涉藍田案現已被開除公職; 王法雄,中央組織部原政策法規局局長兼研究室主任(正局級),今年5月被提起公訴。檢方指控,王法雄1998至1999年間通過炒作藍田股份股票獲得巨額利潤。 荊州市原市長助理韓從銀(曾任洪湖市市長,副廳級),先后6次收受藍田股份原董事長瞿兆玉等人的賄賂款16萬元,2004年2月一審獲刑6年。 頗具戲劇性的是,就在孫鶴齡、王法雄等4名官員相繼落馬之時,刑滿出獄的瞿兆玉,正低調實施其復出計劃:在藍田股份“大本營”湖北省洪湖市,啤酒、養殖和生態旅游等項目進一步擴張。 上市推手 作為農業部第一家推薦上市的公司,藍田股份當時獨中頭彩出乎眾人意料。 針對農業部內部一些官員的質疑,農業部辦公廳2002年8月27日曾在一份《答復》中解釋:當時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中央各部委都在對本行業企業開展推薦上市工作。 彼時,農業部共有五大直屬企業:中國水產總公司、中國農墾總公司、中國畜牧總公司、中國鄉鎮企業總公司和中國農業物資供銷總公司。 上述各部屬企業由時任農業部副部長的張延喜直接分管,并歸口承擔部屬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的農業部財務司。張延喜之前由中國水產總公司總經理調任副部長。 “部里若要推薦上市,應該推薦這五家直屬企業。”農業部一位老干部告訴記者。 這位老干部認為,當時名不見經傳的沈陽藍田股份公司(簡稱“沈陽藍田”)入局,可謂“毫無征兆”。 沈陽藍田成立于1992年,由沈陽市新北副食商場、沈陽市新北制藥廠和沈陽蓮花大酒店共同發起,以定向募集的方式成立。3家發起人分別成立于1987年、1988年和1991年,隸屬于沈陽行政學院(前身為沈陽市財貿干部學校)。 從股權及主營業務來看,沈陽藍田與農業部均無任何關系。 知情人士介紹,三家發起企業均為瞿兆玉“下海”后親手創辦。沈陽藍田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由時任沈陽行政學院后勤副院長的瞿兆玉擔任,而“藍田”二字正是瞿兆玉之乳名。 農業部辦公廳出具的《答復》稱,當時中央并未明確要求農業部直屬企業上市,“在沈陽市政府及沈陽市體改委的要求下”,推薦沈陽藍田上市。 前述知情人士介紹,時任農業部一位高官的夫人系沈陽人,雙方由此搭上關系。 農業部辦公廳的“農辦財函[2003]1號”文件稱,1996年,沈陽市政府所持沈陽藍田1828萬股國家股全部劃轉給農業部,農業部由此以所持18%的股權成為該公司第二大股東。 在取得原國家計委和國家證券委的批準后,農業部為沈陽藍田提供了3000萬股上市指標。1996年6月18日,藍田股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孫鶴齡的“第一宗罪” 在藍田股份上市的運作過程中,多有違規行為。時隔9年,時任農業部財務司司長的孫鶴齡被認定為這一過程的“主要決策人之一”。 在今年8月26日農業部黨組做出的通報中,孫鶴齡被開除黨籍,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中國證監會查證,藍田股份在股票發行申報材料中,偽造沈陽市土地管理局批復文件和土地證以及沈陽市人民政府地價核準批復,虛增無形資產1100萬元;偽造銀行對賬單,虛增銀行存款2770萬元。 這一調查結果直至1999年10月15日才正式公布。隨后,農業部內部有人士逐級反映該部應該對藍田股份上市造假問題承擔責任。全國政協委員唐守正也出面以全國政協名義發函與農業部磋商。 不過,農業部辦公廳在2002年8月27日出具的《答復》中稱,農業部只應進行形式審杳,“不承擔對藍田股份發行申報材料是否屬實的審查責任。”這與兩年后對孫鶴齡的責任認定有異。 1993年7月,54歲的孫鶴齡出任農業部財務司司長,至1999年10月退休。在其任上,農業部財務司14項主要職責中,其中一項是“指導、監督部機關、部屬單位、直屬墾區國有資產管理”。 記者掌握的一份材料稱,由沈陽市政府劃轉給農業部的前述藍田股份公司1828萬股國家股,實際從未過戶。藍田股份上市前一月,正是由孫鶴齡出面,將農業部此筆股權悉數委托給瞿兆玉經營管理。 中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對孫鶴齡“第一宗罪”的認定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幫助藍田股份上市后,違反規定,為其女兒及妻妹購買藍田股份內部職工股獲得巨額非法利益”。 資料顯示,經農業部推薦和運作,1996年5月27日,藍田股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3000萬股社會公眾股,發行價每股8.38元。同年6月18日,藍田股份正式持牌交易。 據《通報》,在藍田股份上市后不久,藍田股份總經理瞿兆玉為感謝孫鶴齡對藍田上市的幫助,為其提供以每股1元的價格購買公司內部職工股的機會。孫隨即為女兒、妻妹“購買”了10萬股藍田股份內部職工股,其中孫之女兒9萬股,妻妹1萬股。 上述10萬股股票于1996年8月6日辦理了托管手續。可查證資料顯示,當日藍田股份公眾股的收盤價為10.68元(最低價10.6元,最高價10.85元),股票市值與購買價每股相差9.68元,差價總額為96.8萬股,其中僅孫鶴齡女兒所獲差價款即高達87.12萬元。 據農業部黨組通報,1999年5月28日至6月1日三個交易日內,以上股票連同藍田股份后來配送的股票全部賣出,共獲利4886925.91元,其中孫鶴齡女兒、妻妹分別獲利4407166.17元和479759.74元。 知情者介紹,孫鶴齡女兒年近40歲,藍田案曝光之時曾在海南開辦一家公司。中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的祝處長則向記者證實,孫鶴齡女兒并非藍田股份職工,其身份暫不明朗。 藍田“大本營”之變 在藍田上市的同時,瞿兆玉還一直在運作另一件事,即把藍田“大本營”從沈陽移師湖北。 早在1993年,洪湖市瞿家灣鎮黨委、政府組織專門班子到全國各地招商引資時,時任沈陽藍田總經理的瞿兆玉決定投資當地500萬元建一冷藏加工基地。 瞿家灣鎮正是瞿兆玉的故鄉。專業媒體《財經》此前報道,上市過程中大肆造假的藍田股份,洪湖的子公司實際成了支持其上市的主要實業。 1998年7月,藍田股份第一大股東沈陽藍田經濟技術開發公司遷至湖北洪湖。1999年12月,藍田股份正式遷址更名,公司工商登記住所改為“湖北省洪湖市瞿家灣鎮”,公司則由“沈陽藍田”變為“湖北藍田”。從此,藍田股份與沈陽徹底斷了干系。 今年9月23日,洪湖市政府一位官員在電話中告訴記者,移師湖北后的藍田股份,其主營業務變成農副水產品種養、加工和銷售。此外,在當地市、鎮兩級政府的推動下,瞿家灣一些行政村相繼將自己的土地以“參股聯結”和合作開發的方式大規模轉入藍田公司。公司則向村集體按利潤的30%支付土地紅利,安排全部勞動力進廠成為工人。 公開資料顯示,2002年1月,瞿兆玉、藍田股份董事長瞿保田(瞿兆玉之弟)等人被公安機關拘傳接受調查。據《楚天都市報》消息,因涉及藍田案,湖北省荊州市原市長助理韓從銀于2003年1月28日被逮捕。 現年59歲的韓從銀,1995年2月以來,先后擔任洪湖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韓的主要問題是,在收取瞿兆玉的好處后,為藍田在洪湖征地等方面提供扶持政策。”洪湖市政府上述官員介紹。 2003年7月,瞿兆玉案一審結束,因不服判決并多次上訴后,于2004年11月終審被判刑2年。期間的2004年1月,韓從銀被漢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刑6年,并被處沒收個人財產3萬元。 法院對其罪行的認定為,“因先后6次收受瞿兆玉等人的賄賂款16萬元,為對方提供謀取利益的便利。” 配股“陽謀” 成功上市后的第二天,即1997年5月,瞿兆玉緊接著提出配股申請。此時,中央組織部原政策法規局局長王法雄成為另一關鍵人物。 據《答復》,當時農業部對配股問題有兩種選擇,一是不配股,實行農業部股份減持,二是用合適的資產配股。 農業部最終選擇了后者,在藍田股份的配股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后,農業部于1997年11月21日向中國農業物資供銷總公司(簡稱“物資公司”)下達“農財發[1997]10號”文件,“將物資公司的全部資產、人員劃轉給藍田總公司,法定出資人變更為藍田股份公司,劃轉后物資公司為藍田股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據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方案,藍田股份以1996年末總股本9696.5萬股為基數,實施每10股配3股的配股方案。 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評[1997]826號”文件確認,物資公司凈資產6306.95萬元。經此輪配股,農業部持有藍田股份18.86%的股權,仍將股權經營管理全權委托給瞿兆玉。 1998年1月9日,原物資公司變更為中國藍田總公司,公司法人由張仲銘改為瞿兆玉。公司所在地仍為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即農業部大院。 頗引人注目的是,此次變更中瞿搖身一變其人事關系已從沈陽轉到了農業部。 由瞿兆玉本人填寫的一份履歷顯示,瞿兆玉1948年1月生,其早年在海軍某部隊任軍官,1980年至1983年任沈陽電信局宣傳部長,1983年出任沈陽市委秘書,1988年改任沈陽行政學院副院長。 國家工商總局提供的工商資料顯示,自1997年起瞿兆玉擔任物資公司總經理,關于瞿人事關系在農業部的一份檔案材料中,農業部人事司時任負責人朱秀巖簽名“屬實”。而在此次工商變更前,瞿已經以物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義簽發了大量文件,并均獲得農業部相關司局的公章認可。 知情者介紹,瞿兆玉人事關系的轉變,實際獲得了中央組織部原政策法規局局長王法雄的大量支持。王同時為藍田股份此次配股“出謀劃策”,并爭取證監會等有關部委的支持。 據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公訴方指控,王法雄正是在1998年(藍田股份期間)花30萬元購買了當日收盤價合計為170萬元的28萬股股票,每股均價僅1.07元,1999年以1200萬元全部賣出,獲取巨額利潤。 9月26日下午,瞿兆玉在電話中告訴記者,王法雄系湖北天門人,當年是王法雄掏錢托他購買28萬股股票。但他堅決否認自己曾替孫鶴齡購買股票。 1999年,中央要求各部委與所辦企業和擁有的股權脫鉤。1999年3月15日簽署的《移交協議》顯示,農業部將所持沈陽藍田股份公司4204.85萬股國家股無償移交給湖北洪福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移交協議》雙方簽署代表分別為藍田股份的瞿兆玉和農業部財務司副司長萬燕華。 來自農業部內部的一份問題反映材料,曾質疑萬燕華出具簽字的合法性。而來自農業部辦公廳的消息顯示,2002年夏天,萬燕華被公派赴美學習,至今未歸國。 中國藍田總公司:“銀行提款機” 農業部一位老干部回憶,在1997年的一次內部會議上,瞿兆玉曾向農業部高官提出要創辦一個帶“中國”字號的企業。物資公司的劃轉無疑投其所好。 在物資公司更名為中國藍田總公司不久后的1998年6月15日,公司注冊資本由401萬元驟然增至4億元。 國家工商總局的工商資料顯示,此次增資的投資人仍為農業部,但并非現金注資,而是由農業部財務司出具財務證明。 曾任農業部財務司的一位高級官員介紹,注資證明確實由農業部財務司開具。 此時,正如原物資公司職工陳秀宣所言,瞿兆玉已成功打造兩個資本平臺:一是利用藍田股份在股市里“圈錢”;二是通過擁有巨額注冊資本的中國藍田總公司從銀行“提錢”(指貸款)。 公開資料顯示,藍田股份自1996年發行上市以后,其財務數字一直保持神奇的增長速度:總資產規模從上市前的2.66億元發展到2000年末的28.38億元,增長了10倍,歷年年報的業績都在每股0.60元以上,最高達到1.15元。 2001年10月,中央財經大學研究員劉姝威在《金融內參》發表文章《應立即停止對藍田股份發放貸款》的600字短文。率先質疑“藍田神話”:過去幾年間賴以支撐著藍田的,不是所謂的高增長,而是銀行信貸資金。 案件何以膠著六年? 6年前的10月15日,證監會即宣布,查實藍田股份上市過程中一系列違法行為。彼時,藍田股份僅被警告并罰款100萬元,直接責任人瞿兆玉被處以警告并罰款10萬元,但司法機關并未介入。 2001年10月劉姝威在《金融內參》發表600字短文后,瞿兆玉自稱藍田的資金鏈斷了。為此他于當年11月拿著文章復印件向劉姝威發難。 《金融內參》屬內部國家機密刊物,報送范圍僅限于中央金融工委、人民銀行總行領導和有關司局級領導,瞿兆玉何以獲得這份機密刊物至今成謎。 當年4月,原物資公司職工向國家工商總局舉報中國藍田總公司虛假注資。一位參與舉報的人士告訴記者,同年8月16日,該舉報信由瞿兆玉親手返還給舉報人。 事實上,針對孫鶴齡經濟問題,早在2000年,中國農業會計學會一位副會長與一位財務人士就聯系多家京城媒體,稱中國農業會計學會實為一“小金庫”,其資金與孫之女兒的海南公司有關聯。 北京某報當時就此事刊登了一則報道,孫鶴齡親自出面與該報社交涉,后委托一位律師處理此事。9月23日,該律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最后由該報刊登更正啟事方平息此事。他表示事后未再聯系孫鶴齡。 不過,關于“小金庫”并非空穴來風。中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查證,孫鶴齡涉及的另一經濟問題是,“私自決定動用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的資金為無錫市天鴻實業總公司(簡稱“天鴻公司”)貸款提供擔保,造成230萬元重大經濟損失”。 此案事由是,1996年12月,天鴻公司法定代表人蔣文斌找到孫鶴齡借款。孫出面代表基金會與中信實業銀行簽訂貸款擔保,并以基金會一張500萬元半年期定期存單作為質押。同年12月5日,天鴻公司獲貸400萬元,期限半年。 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設立于1995年11月,其本金由農業部財務司代管。由于事后天鴻公司未能履約還貸,2003年4月18日,基金會與銀行方面簽訂諒解備忘錄,由基金會承擔230萬元損失,其余損失由銀行承擔。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瞿兆玉曾向中華農業基金會捐贈500萬元。天鴻公司系無錫一家鄉鎮集體企業,經營模具等。 2003年7月,孫鶴齡與其一名下屬、財務司預算處工作人員張潔被同時“雙規”。據農業部辦公廳一位官員介紹,張潔因參與藍田股票炒作,目前已被降級處理。 瞿兆玉的新算盤 今年8月31日至9月3日,中國藍田總公司數名老職工受瞿兆玉邀請,遠赴洪湖藍田生態旅游園度假。 “老瞿還是想把藍田的實業搞起來。”度假回京后的一位老職工告訴記者。 據其介紹,目前洪湖重新啟動了珍珠養殖、啤酒以及農業生態旅游等。其中單住宿一項,目前已擴大到800多個床位。 藍田股份造假案發后,洪湖市以及瞿家灣鎮政府接管了藍田股份(2001年11月已更名為ST生態)。2002年6月,瞿家灣鎮黨委書記、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鄒賢林出任ST生態董事長;包括總經理等在內的多名董事、高管,都是由當地政府派入。 但上市公司公告顯示,截至2004年6月30日,公司資產合計8.8億元,負債合計11.24億元,主要是流動負債,其中短期借款2.37億元。在此背景下,2004年5月23日ST生態退市,同年5月28日正式在“三板市場”交易。 “從大局出發,我們也希望藍田能活過來,但目前還有許多債務和征地糾紛要處理。”洪湖市政府一位官員說。 9月26日下午,瞿兆玉在電話中告訴記者,目前公司正在爭取湖北省、市兩級政府的支持,希望進一步拓展實業。 “過去做實業留下了一些設備,品牌也在,雖然不像以前那么有條件,但與農民合作我們還是要做的。”瞿兆玉記者。 北京市昆明湖南路34號,曾是中國藍田總公司的辦公大樓,目前早已易主。在馬路對面的大院內,中國藍田總公司各部門占駐了其中的一棟簡易樓。 瞿兆玉告訴記者,目前中國藍田總公司對外的全部債務為15億多元。“公司正在考慮改制,但可能有操作上的難題。”瞿兆玉介紹,中國藍田總公司現在仍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性質,因接受調查未及時劃至國資委名下,一直“懸”在體制之外。 “藍田案所涉的官員、公司職工以及債權人,都不希望甚至阻擋中國藍田總公司破產。”中國藍田總公司一位人士說。 一個細節是,瞿兆玉在9月的一次內部會議上向員工透露,公司在北京紫竹院西側投資建設的一家建筑面積約6000平方米的酒店,目前已進入后期裝修。有關人士據此分析,瞿兆玉可能借此實現其產業轉型從而東山再起。 但瞿兆玉一再向記者否認投資酒店一事,稱只是其朋友投資。(編輯:盛秀華) 作者:新京報羅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