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風景名勝區不能給企業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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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3日 09:44 中國消費網 | |||||||||
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22日表示,風景名勝區經營權的轉讓方式中,有4條底線是不能突破的。 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不能有任何削弱,更不能做任何的轉移。風景名勝區不能交給企業管理。
絕不能在核心景區推行任何實質性的經營權轉讓。 對已經開發、成熟的景點以及其他重要的景點,不允許轉讓其經營權。 風景名勝區的大門票不能讓公司壟斷,或者捆綁上市。 仇保興是在此間舉行的全國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暨風景名勝區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仇保興說,在風景名勝區外圍或邊緣,或者是比較次等的以及風險較大的資源開發和景區內的旅游設施和服務項目,如賓館、索道、綠化等,這些都可以進行市場化運作,按照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權三權分離的原則,對可經營的項目實行特許經營。 對于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或者是新開發的景區(景點)進行經營開發的企業實體,在符合規劃和項目特許經營有關條件的前提下,經過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簽訂協議,可在特許經營費的繳納和其他政策方面實行優惠政策。 目前全國已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提出43處風景名勝區或其他單位列為國家遺產,仇保興說,建設部將在今年年底之前,組織對申報地的全面評估考核,公布首批名單。(編輯:石淼) 作者:新京報杜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