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屢屢因“漏液”造成空調不能正常運作的情況,維修人員僅僅是接二連三簡單添加制冷液了事。這種不徹底檢修的行為,導致消費者三包期內無法換機。記者獲悉,現在一些企業善用“調試”、“保養”、“檢測”等字眼對維修“偷梁換柱”,消費者要警惕這一侵權新動作。
眾所周知,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
記錄和證明,應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由此,保修卡上的記錄和證明成了消費者能不能享受三包的關鍵。
可張先生偏偏是符合條件但換不了貨:空調冷凝管破損,氟利昂制冷液緩慢泄漏,可半年來的3次維修居然沒查出不制冷的根本原因,維修記錄都是“加液,對機器進行調試保養”。結果銷售商以“沒更換任何零部件,不能做修理處理”為由判斷該機不符合換貨條件。
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市場上有些企業因為在維修中不需更換零部件就能解決問題,部分維修人員就在服務記錄上打主意,如用“調試”、“保養”、“檢測”等字眼掩蓋維修的實質,規避三包責任。這種做法直接導致消費者因拿不出兩次“真正”維修記錄而不能換貨。徐匯區消保委提醒企業應該自律的同時,消費者更要警惕這一侵權新動作。“對維修人員每次維修記錄的填寫都要格外長心眼,有權要求維修人員不用模糊字眼表述。若維修人員仍拒絕規范操作,消費者應立即投訴。”(編輯:盛秀華)
作者:青年報韓登登 劉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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