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消保委特地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市民在香港購物莫用內地概念,以避免誤會和不快。
香港的法律并無對特定商品的包修、包退、包換“三包”規定。香港《售賣貨品條例》明確規定,商品因質量或無銷售資格等原因才可要求退換,其他一般因素要求退貨不予接受。商品只有不符合“可銷售品質”時才可以退貨、退款,或開具信用證以購買等值的商品
,但這也要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
與內地的一些城市不同,在香港購物后不能因價格因素而換貨或退貨。香港大部分商品沒有價格管制,不同商店出售相同商品的價格可能有很大差別。市民購買后如發現比其他商店的價格高得多,想要退貨是不被允許的。針對內地與香港在商品銷售方面存在的差異,市消保委昨天提醒赴港購物的內地游客:首先要貨比三家,其次是進行價格比較后再決定是否購買,最后應索取收據或任何可證明此項交易的憑證。
內地游客在香港購物遇到問題時,可致電香港消委會。通常說來,隨旅行團購物的旅客因所購物品有質量問題而投訴至香港消委會,14天內可退換商品或獲得全額退還貨款。
香港消委會
熱線電話:00852-29292222;
傳真:00852-25906271
網址:(編輯:盛秀華)
作者: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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