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消費市場 > 正文
 

“三包”規定行不通 香港購物莫用“內地概念”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1日 14:46 中國消費網

  昨天,上海市消保委特地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市民在香港購物莫用內地概念,以避免誤會和不快。

  香港的法律并無對特定商品的包修、包退、包換“三包”規定。香港《售賣貨品條例》明確規定,商品因質量或無銷售資格等原因才可要求退換,其他一般因素要求退貨不予接受。商品只有不符合“可銷售品質”時才可以退貨、退款,或開具信用證以購買等值的商品
,但這也要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

  與內地的一些城市不同,在香港購物后不能因價格因素而換貨或退貨。香港大部分商品沒有價格管制,不同商店出售相同商品的價格可能有很大差別。市民購買后如發現比其他商店的價格高得多,想要退貨是不被允許的。針對內地與香港在商品銷售方面存在的差異,市消保委昨天提醒赴港購物的內地游客:首先要貨比三家,其次是進行價格比較后再決定是否購買,最后應索取收據或任何可證明此項交易的憑證。

  內地游客在香港購物遇到問題時,可致電香港消委會。通常說來,隨旅行團購物的旅客因所購物品有質量問題而投訴至香港消委會,14天內可退換商品或獲得全額退還貨款。

  香港消委會

  熱線電話:00852-29292222;

  傳真:00852-25906271

  網址:(編輯:盛秀華)

  作者:每日經濟新聞


愛問(iAsk.com)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