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此前擅自漲價的鄭州市公交總公司,被物價部門責令向消費者退還多收的費用。鄭州市公交總公司此前的自行漲價嘗試遭遇失敗。9月5日,鄭州市公交總公司對外發布信息,稱從9月7日起,鄭州公交IC卡A卡由原來的“八折優惠”,調整為“九折優惠”,由原來的0.8元刷卡乘車一次漲為0.9元一次。另外,乘客乘坐公交夜間線路和環線215路公交車,使用A卡也不再享受八折優惠,由原來的0.8元一次性漲為1元一次。
對此,鄭州市公交總公司有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說,公交IC卡A卡是該公司自行開發的卡,此行為是“企業內部對自己發行卡的優惠幅度進行正常調整”,屬于他們自定價范疇,可直接根據市場進行調控,因此不需向物價部門申報。
此事一出,立即引發眾多市民的質疑和反對。9月9日,鄭州市物價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鄭州市公交總公司立即糾正擅自提高公交IC卡A卡價格的行為,并由價格監督檢查部門依法對其價格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鄭州市物價局在當天的通知中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河南省定價目錄》的有關規定,城市公共交通價格和收費,作為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實行政府定價。鄭州市公交總公司作為重要的公用事業單位,在未經價格主管部門同意和市政府批準的情況下,將公交IC卡A卡價格擅自提高嚴重違反了《價格法》及其相關規定,擾亂了正常價格秩序。
今天上午,鄭州市物價局向媒體發布消息:經調查,鄭州市公交總公司在9月7日至9月9日期間,擅自提高服務價格,共計有503981人次被多收了費用,累計多收48945.2元。物價部門要求該公司從9月14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多收費用公告退還給消費者,逾期無法退還的價款將被沒收,并被處以罰款。(編輯:譚捷)
作者:中國青年報韓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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