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重要警示:明為賠償消費者實為耍伎倆騙錢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2日 11:11 中國消費網 | |||||||||
中國消費者協會重要警示 最近,社會上一伙人打著由公安、工商、消費者協會組成的“北京市聯合調查組”的名義發布公告,在社會上行騙。謊稱破獲詐騙大案,罰沒贓款,賠償消費者,但卻要消費者向他們指定的賬戶上存入100元訴訟費,實為騙取消費者的錢財,其《公告》文法不通、錯別字連篇,并沒有注明《公告》時間,來信地址為北京某處,電話咨詢卻是另一地號碼,請消
中國消費者協會 二OO五年九月十二日 附:行騙公告原文(請注意下劃線處) 北京聯合調查組公告 在2003-2004年期間,我市的一些不法郵購單位為了個人私利,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采取“發獎”、“喜報”、“幸運星”、“大禮包”等手段誘惑、誤導、欺詐消費者,他們先去說:你在某某活動中中獎,成為幸運者,獎勵為電腦、電動車、照像機等,共需包裝費、郵寄費多少元。他們收到錢后給消費者寄發的所謂電腦、多媒體,其實是價值30元的學習機,所謂全自動照像機是價值不10元的兒童玩具。他們的這種行為使很多消費者上當受騙,有許多消費者紛紛來信投訴這些不法經營者,要求查處這些不法經營者,并要求賠償他們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公安、工商、消費者協會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接到投訴后,立刻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經過嚴密的調查取證,經于使案情大白,不法分子全部落網,查獲贓款320余萬元和大批假冒偽劣商品、藥品等。這些贓款將按照法律規定全部賠償給消費者,目前已經有180多萬元賠償金賠給已辦理手續的消費者,請還沒有得到賠償金的消費者在收到公告20天之內按照以下規定辦理手續,過期示辦手續賠償金將全部上繳國庫。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1條的規定“如商家利用有獎銷售,清倉處理、大甩賣等手段欺詐消費者行為的,應對消費者進行賠償,賠償數額為原購物金額的十倍”。 二、請被騙的消費者速將當時購物的匯款收據寄來(如你的匯款收據丟失,請來信說明當時受騙經過和被騙金額),我們按收據上的金額,從被查獲的贓款中給你十倍的賠償。賠償金將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匯給你。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100元由投訴者暫時承擔,我們將在給你兌付賠償金時一并退還訴訟費。 四、請將訴訟費100元按照以下賬號到當地建設銀行辦理手續存到下面的賬號上,然后來電話說明匯款時間。(注:必須到銀行辦理電子匯款手續禁用其它手續匯款)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支行 賬號:4367 4200 1123 0112 508 戶名:黃文清 來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朝陽路17號聯合調查組收 咨詢電話:(0130)64402831 聯系人:李振海 郵編編碼:100071(編輯:盛秀華) 作者:中國消費者協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