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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總理批示嚴查 “歐麗曼”非法傳銷案一審宣判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2日 09:00 中國消費網

  9月6日,曾經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列為2004年10大傳銷典型案例的重慶“歐麗曼”非法傳銷案(詳見本報2004年8月11日A2版報道),經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由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公訴的4名組織者和骨干人員中,3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2003年10月,一傳銷組織打著“歐麗曼(香港)亞太有限公司”的幌子,在重慶市渝
北區傳銷“歐麗曼”化妝品。該組織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邀人入伙,再通過同學之間、朋友之間、親屬之間發展下線,形成多層次傳銷網絡。參與該組織的傳銷人員中,80%是在校或剛畢業的大學生,總人數超過2000人。2004年3月,重慶市工商、公安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展開執法行動,查處了該組織的143個傳銷窩點。此案被溫家寶總理親自批示查辦。

  被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的4名被告中,除了家住河南省項城市的初中畢業生秦永軍外,辛俊濤、趙曉民和唐劉兵3人案發時都是在校大學生。他們以介紹電腦銷售等工作為名,將自己的同學騙到重慶發展成下線,采用“上課”的方式,給下線“洗腦”,最終讓一批大學生加入傳銷網絡。

  法院審理查明,秦永軍是重慶市渝北區“歐麗曼”傳銷團隊的總代理,截至案發時共獲利6萬余元。辛俊濤、趙曉民受其指使,負責為其體系下線成員簽單,兩個人共同傳銷了金額達162萬余元的“歐麗曼”,獲取14萬余元的非法資金。法院審理認為,4人的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一審判決秦永軍有期徒刑5年,處罰金5萬元;辛俊濤被判有期徒刑5年半,趙曉民被判有期徒刑3年,兩人均處罰金14萬元;考慮到唐劉兵系從犯,且未獲得業績,對其免于刑事處罰。(編輯:李旭波)

  作者:中國消費者報劉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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