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9月5日《新京報》報道,經過約一周的時間對350份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及斟酌,在對涉及45條的151處進行修改之后,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終于出臺了。效率之高,速度之快,也間接地印證了關于股權分置改革要打“殲滅戰”的說法。
無論如何,《辦法》的出臺標志著“試探”、“佯攻”皆已結束,股權分置改革的大決戰已經展開。如果非要給《辦法》找出意義,那么這便算是其最大的意義吧。
我們知道,中國股市近1400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1000家是國有或者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這些公司的股改發言權既掌握在公司董事和高管手里,也掌握在相關部門手里。正因如此,本次修改后的《辦法》才對此作出修訂,規定股改動議原則上由“全體非流通股股東一致同意提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由“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東提出”;規定非流通股股東對價安排需經國資委批準的,應在網絡投票開始前取得并公告批準文件。這也就是說,證監會的《辦法》已經給股改方案的通過開了個大大的綠燈,由原來的“全體提出”改為“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東提出”不僅給方案的提出權力減少了阻力,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把股改方案提出的權力交給了相關部門控制的股東。言外之意,如果有些法人股東不贊成大股東提出的方案,則大股東也可以靠“2/3”的權力提出自己贊成的方案。
當然,更重要的是“非流通股東對價安排需經國資委批準的”這句話,因為按照中國股市的現狀,絕大多數上市公司的對價方案都是需要各級國資委批準的。所以,能過國資委這一關才是問題的關鍵。
國資委對于國有資產的定位如果僅僅在于“保值增值”,那么它便是一個大的基金公司。但事實上,政府賦予國資委的任務絕不僅僅應該停留在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上。通過自己手中掌握的資本,動態調控國民經濟布局甚至調控國家財富分配格局,才是其應有的定位。因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在股份制成為公有制主要實現形式的理論前提下,能夠體現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經濟基礎,便主要在于這些巨大“資產”和“資本”。
“增值保值”自然也是沒錯的,否則,國資的流失便成了問題。但是,“增值保值”應該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實現了哪怕只是理論上的“全流通”,對資產的價值也會有一個極大的提升,這早已是公認的結論。否則,又如何解釋那些肯付較大“對價”的民營上市公司的積極行動呢?那些民營大股東傻嗎?不是,恰恰是因為他們精明得很,才會真正站在一個股東的立場上來考量他的股份流通與不流通的價值。
國資委當然也會有這樣的視野。不僅如此,國資委還該站在國家利益和改革大局的立場上積極推動股改。如果國資委這一關過了,那么我們便可以說,《辦法》的出臺就是股改成功的標志性事件,中國股市離人們日思夜想的“大牛市”不遠了,中國股市離理論上的“全流通”也不遠了。
侯寧(卓爾傳媒首席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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