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1.5億騙貸案主犯被判無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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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9日 12:29 中國消費網 | |||||||||
重金行賄原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詐騙銀行貸款達1.5億元的犯罪團伙成員被判刑。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法院日前對犯有貸款詐騙、挪用公款、行賄、違法發放貸款、虛報注冊資本等罪名的這一犯罪團伙的7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宣判,主犯廖云峰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了解,騙貸案被告馬懷昌數罪并罰,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劉萍數罪并罰,被
行賄高干獲得貸款 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至2004年期間,原貴陽太立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廖云峰、原貴州省軍電建設集團公司董事長劉宮嫦為修改一小區規劃,多次請劉方仁及原貴州省副省長劉長貴幫忙,使該小區規劃得以批準。 1996年1月,劉宮嫦為其公司向中國銀行貴州省分行申請貸款一事,多次找到原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幫忙,獲得銀行貸款500萬元并至今未歸還。為表感謝,兩被告人共向劉方仁行賄人民幣149萬元,向劉長貴行賄人民幣35萬元、美元3萬元。 所建企業虛假出資 據查,自1992年起,被告人廖云峰、劉宮嫦先后在貴陽、北京等地成立的貴州黔能電氣工程公司、貴州省軍電建設集團公司等17家公司,多為虛假出資注冊的私營企業。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股東等組成人員基本是虛設,其入股資金為虛構編造。(編輯:王海蘊) 作者: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