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自行申報標準將由國務院確定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4日 09:27 中國消費網 | |||||||||
納稅申報不實最高可罰五倍 昨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財政部部長金人慶介紹,高收入者自行申報具體標準將由國務院確定并隨時調整。但目前只有試點,經驗不多。自行申報的范圍將會逐步擴大,并最終實現普遍申報。
至于高收入者必須自行申報個人所得數額的標準,草案未作規定。 昨日,金人慶說明,這個標準需要不斷調整,如果個人所得稅法直接規定,既不便于調整也不利于保持法律的穩定性,故授權國務院確定并隨時調整比較妥當。 一旦草案通過,不自行申報個稅的高收入者將受到法律處罰,金人慶對此予以詳細說明。他稱,稅務機關可以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對不申報或申報不實的納稅人,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編輯:劉洋) 作者:新京報賴顥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