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將排水排入城市排水設施
據了解,市政部門在今年上半年進行的一次城市主干道專項巡查中發現,目前部分單位或個人擅自接駁市政排水管道或更改排水設施,導致市政道路中多個路段的人行道出現長期積水的現象不容樂觀。記者日前從廣州市市政園林局獲悉,經過十多次修改,《廣州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于近日出臺,目前正開展意見征集。《辦法》明確規定
,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將排水排入城市排水設施,不得任意排放。
多處擋土墻墻腳長期滲水
昨天,記者在環市東路東往西方向離63層約30米距離的人行道上看到,盡管是烈日當空,周邊道路干爽平整,但是該處的擋土墻則明顯地出現了大片濕漉漉的面積,在1米以下的低處更是布滿了不少的蟲子。過往的路人盡管小心翼翼地跳步而行,但還是在人行道上踩下了一片凌亂的濕腳印。
據專項巡查的結果顯示,出現擋土墻長期滲水的市政道路不在少數,除了上面提到的環市東路以外,天源路新茗酒家擋土墻、廣東省科學院旁擋土墻、南洋學院入口擋土墻,廣州大道南客村公交車站以北擋土墻、解放北路梅山招待所對出擋土墻等都出現了類似的情況。部分商家、住戶貪圖方便亂排水是導致該類現象發生的主要原因。擋土墻墻腳長期潮濕,將對墻體的結構構成安全隱患。
出臺法規管理亂排放污水
記者從廣州市市政園林局獲悉,經過十多次的修改,《廣州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于近日出臺,按照意見稿上規定,凡是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實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區,就雨水管和污水管混接;擅自改動、改建或不按規定變更公共排水設施;任意排放等行為,都將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對單位可以處以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以3000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以上有關辦法,市政園林部門將公開征集市民意見,有興趣的市民或單位可以登陸市政園林局的網站瀏覽,有關意見內容可以發送到電子郵箱()或者以書面的形式寄達:廣州市環市東路348號市政園林局政策法規處收,郵編510060。
記者還了解到,該辦法已經列入了市政府法制辦2005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十大正式項目之一。意見征集截至8月31日,此后辦法制定的專家小組就對意見進行綜合整理,再報呈市政府。(編輯:李旭波)
作者:信息時報劉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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