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萬科城市花園玉蘭園12單元2層初為人母的李女士每天都得抱著剛滿兩個月的寶寶徘徊在樓道里、小區的長椅和樹陰下。因為她和孩子從醫院回家后就成天被兩戶鄰居家裝修的“咣咣”聲吵得只能在小區內“流浪”。
產婦稱在小區內打“游擊”
“6月17日,我剛出院三天,11單元層就開始裝修。我去找他家商量,雙方說好先停工,等孩子滿月再裝修。”李女士說,所以該房主到7月下旬才又開工。
8月8日,同單元3層的業主也開始裝修,聲響更大。李女士當天就去找房主王先生,要求他把工期推后一星期。王先生當時停了工,第二天又復工。到昨日為止,雙方已交涉三次,裝修仍在進行。
李女士說,那幾天她想過帶寶寶回內蒙古的娘家,卻沒買到火車票,只好每天抱著或用嬰兒車推著寶寶在小區內四處躲避噪音。陽臺上、樓道里,樓下長椅上、樹陰下,全都“游擊”過。她說,遇上過大暴雨和桑拿天,但總比在家聽噪聲強。
8月10日,小寶寶開始發燒,14日又出疹子。醫生說要靜養。李女士流著淚說:“我一氣之下去踢鄰居的門,說什么我也不能讓他家再敲了。”
鄰居稱為該母子停過工
12單元3層裝修房子的王先生說:“我買的是二手房,經過物業審核,裝修的手續齊全。”他稱,8月8日李女士來反映情況,自己給她留下手機號并立即停工,“她說要我們把工期推遲一個月,我覺得不合理,工人都是花錢雇的!”王先生表示能理解李女士母子,但對李女士踢門的行為感到不解,“原計劃7個工作日拆完原裝修材料,現在說不上什么時候能完工。”
李女士稱,她曾向物業反映,11單元的業主停工一月就是物業從中調解的結果。這次,物業承諾讓她租一兩個月的周轉房,并聯系裝修業主,可是至今沒有回音。
記者聯系到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沒有透露他們將如何進一步處理此事。
律師建議收集擾民證據
北京匯澤律師事務所趙律師說,裝修業主如已明知裝修噪音可能損害鄰居健康,并繼續施工,可能構成特殊的民事侵權。
新生兒在成長環境上有特殊要求。裝修業主如果事先不知鄰居有產婦和嬰兒還有情可緣。如明知自己裝修行為可能損害鄰居健康,仍然繼續裝修擾民,其裝修行為和嬰兒健康受損就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趙律師說,嬰兒家長有必要收集醫療依據,也可請專門機構測定噪音分貝,并要求裝修業主停止侵權或承擔相應賠償。(編輯:石淼)
作者:新京報相麗麗 黃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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