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需要健全循環再利用產業鏈廢舊輪胎亟待“投胎”獲新生
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每年產生的廢舊輪胎達5000多萬個,重量140余萬噸。但年處理量只有20多萬噸,僅占總產生量的14.2%。以福州為例,目前小轎車擁有量8萬多部,每部每年報廢輪胎6~8個,每年僅小轎車產生的廢舊輪胎就在40多萬個。這些廢舊輪胎去了哪里?對此,記者近日展開了調查。大量廢舊輪胎流向地下煉油廠
通過調查,記者吃驚地發現,福州每年有大量廢舊輪胎流向“黑煉油廠”,變成了垃圾油。據知情者透露,地下煉油廠一爐能裝7~8噸輪胎,可賺3000~4000元。由于土法煉出的油價格只是0號柴油價格的2/3,因此在市場上供不應求。
在福州市汽車維修企業比較集中的三八路附近,隨處可見大量堆放的廢舊輪胎。記者走訪了幾家汽車維修廠,這些維修廠的負責人坦言,這里的廢舊輪胎大部分被人收去煉“土柴油”了。
福州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也坦言,盡管環保局一直嚴厲打擊地下煉油廠,但在利益驅使下,利用廢舊輪胎煉油的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目前以廢舊輪胎提煉“黑油”的地下煉油廠依然存在。由于那些地下煉油廠大多隱藏在深山野林里,流動作戰,不僅很難發現,打擊也存在困難,數量上更是難以估計。這位負責人還介紹說,用土法提煉“土柴油”,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不僅對大氣環境造成污染,還會污染水資源甚至周邊環境,包括樹林、土壤也大受影響。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率不足15%。
翻胎、再生膠和膠粉是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主要途徑,但目前在福州輪胎翻新企業只有一家,膠粉生產更是處于市場空白。福州某輪胎翻新廠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估計福州每年要產生廢舊輪胎七八十萬個,翻新廠每年消耗廢舊輪胎12萬個左右,不到福州每年產生廢舊輪胎總量的15%。其余的廢舊輪胎中被回收利用的很少,不是被隨便扔到荒郊野外暴曬,就是被用來加工“土柴油”。
福州一名從事廢舊輪胎再生利用多年的業內人士介紹說,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套相應的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特別是還未建立鼓勵廢舊輪胎回收、加工、再利用的激勵機制。廢舊輪胎回收利用企業普遍生產經營規模小,自我改進能力低,企業發展無后勁。大多數翻新輪胎企業裝備水平不高,技術力量薄弱,缺少必要的測試設備,翻新輪胎質量難以提高。一家比較有名的輪胎公司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福州的廢舊輪胎回收企業僅1家,全國共500余家,叫得響的廢舊輪胎回收企業很少。專家呼吁加強廢舊輪胎管理
據了解,在芬蘭、美國、日本等國家,70%以上的廢舊輪胎被翻新再利用,有些胎體好的輪胎還經過三翻、四翻。發達國家新胎、翻新胎的比例為9∶1或10∶1,而我國只有26∶1。我國一年約1000萬條舊輪胎需要翻新而未翻新,其經濟損失達20多億元。
我國是橡膠消耗大國,年消耗量達230萬噸,又是一個橡膠資源嚴重匱乏的國家,近70%靠進口。每年產生廢舊橡膠180萬噸,其中60%以上是廢舊輪胎。但是在每年回收利用的90萬噸廢舊橡膠中,廢舊輪胎僅占20%。因此節約橡膠資源,使其循環利用,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
廢舊輪胎具有很強的抗熱、抗機械和抗降解性,數十年都不會自然消除。如何解決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問題,防止出現“二次污染”,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
“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存在的根本問題是缺少監管,與其堵不如疏。通過疏導,讓廣大市民意識到廢舊輪胎對環境污染的影響。”福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在福州市,每年報廢的大量汽車輪胎都由廢品回收站負責收購,而廢舊輪胎收購后的用途誰也說不清。因此,有必要出臺相關法規,明確輪胎生產、使用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從而切實有效地對廢舊輪胎回收利用進行監管。
有關環保專家建議,將廢舊輪胎列入國家強制回收目錄,實行“以舊換新”制度,在各地成立廢舊輪胎回收處理集散中心,建立健全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網絡及機制,負責本地區廢舊輪胎集中回收、分類、初加工及再利用的集散。
作者:陳雪梅 本報記者 江 東/文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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