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行7月21日公布匯率改革方案后,外匯理財被同時“激活”,進入發行“高峰期”。半個月來各家銀行紛紛推出美元、歐元等多種外匯理財產品。
據記者粗略統計,僅上周推出的外匯理財產品就超過十種,其中中行設計的“春夏秋冬”外匯理財、北京銀行的歐元理財等產品,都贏得了投資者的熱情追捧。
但是,在上周六中行總行舉辦的外匯理財研討會上,中行產品設計專家并未只談外匯理財的美好前景,而是話鋒一轉,提醒投資者注意目前外匯理財中的四大“風險陷阱”。
信用風險:附加條件中暗藏玄機
“現在有些金融機構在宣傳時,將3年甚至5年的收益加起來告訴投資者,15%甚至20%以上的收益率的確吸引人的眼球,但是其中的信用風險、結構、逆市以及終止和贖回等四大風險,卻被營銷人員全部忽略了。”一直參與外匯理財產品設計的中行總行郭興義博士將這樣的理財產品稱為“害群之馬”。
而發行過的外匯理財中風險較高產品的“經典案例”也被郭興義博士一一點評:“關于信用風險,去年5月,某銀行發行的期限為3年的某公司信托產品,打出了高達25%的預期累計收益,投資收益由委托公司支付,并承諾屆時將歸還本金,但是附加條件是如果產品到期時,該公司尚未破產。這樣的條件下信用風險相當高。而且其收益負責人是委托公司而不是銀行,這無疑降低了該產品的信用等級。”
郭興義為此提醒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一定要注意“預期收益、保底收益、累計收益、年收益”這幾個極易混淆的關鍵詞,并注意理財產品的附加條件。其中預期收益到期后,并不一定能兌現。
而累計收益則僅僅是年收益的累加,看上去很美。但是對于投資者而言,一定要以能拿到手的“年收益”作為衡量標準。
結構風險:強勢貨幣被換成弱勢貨幣
一些與多個市場掛鉤的外匯理財產品,郭興義博士也談到了其中的結構風險。“一家銀行曾推出與黃金掛鉤的外匯理財產品,其投資期限為6個月,產品設定一個價格,6個月內在此價格區間內即可獲益。但是實際上,該產品獲利取決于黃金的價格,風險較大。”郭興義分析說,“雖然規定的收益為2.84%*n/N,n為達到預定價格區間的天數,N為投資的天數。就算假設有155天可取得收益,則實際的收益率其實只有2.77%。”
而投資者手中本來持有的強勢貨幣,在理財期結束后被換成了弱勢貨幣,也成為郭博士強調的重點。
“有的銀行產品設計中,到期歸還美元本金或其他貨幣,此時投資者更要事前弄清楚各種貨幣走勢,否則存在一種強勢外幣投資期滿后會被變成其他強勢貨幣,導致真正的投資收益縮水。”
逆市風險:收益“雪球”可能越滾越小
“現在還有的銀行設計的產品,是與貨幣的大勢相反的,這樣無疑將增加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有的產品還是‘滾雪球’式的收益,下一期的產品收益與上一期緊密相聯。這樣產品的好處是,在對行情進行正確判斷的情況下,投資者的收益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但是如果對行情判斷錯誤,則收益‘雪球’可能就會越滾越小。”
郭博士舉例說,今年7月,某銀行發行了期限為1年的與匯率掛鉤的產品,其中對人民幣與美元的匯率設定了一個固定值,如果匯率高于該固定值,則收益率為4%,反之則收益率僅為0.5%,收益相差達到3.5%。在市場普遍對匯率掛鉤產品態度謹慎的時候,“逆市推出此類產品無疑是在加大客戶的投資風險”。
終止和贖回風險:銀行提前終止,客戶可要求更高收益
據了解,目前許多銀行允許投資者對理財產品進行提前終止和贖回。“這是對投資者權利的一個保護,但是有些附加規定,投資者還是要看仔細了”。
郭博士表示,銀行在其外匯理財產品合約中規定,客戶在產品到期前如需贖回,則需要扣除3%的本金。而當期預期收益也是3%,這意味著投資者提前終止時的收益就是零。
但是當銀行提前終止時,對銀行對自己的懲罰卻絲毫不提。郭博士認為,目前銀行規定自己有提前終止的權利,是考慮到當市場行情變化時,銀行如果再執行合同,就會虧損。
但是銀行與投資者雙方的權利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如果是銀行提前終止,客戶完全可以要求更高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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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應承擔未披露風險帶來的損失
對于一名普通投資者而言,要在短期內,完全“自學”了解到外匯理財產品中存在的幾大風險并有意識防范,并非易事。
曾就職于花旗銀行、現為英克爾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的楊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有全面介紹理財產品風險的義務,如果因為銀行沒有履行披露風險的義務而導致風險發生,帶給投資者的損失,則應該由銀行承擔。
據楊晨介紹,國際上成熟和規范的銀行,在為客戶進行理財時,首先要講的就是可能帶來的匯率、利率等風險因素,并會幫助客戶分析在投資期限內,幾大幣種走勢是什么,影響走勢的因素是什么。從而根據客戶的不同風險承受能力,建議他們選擇不同風險的產品。更為重要的是,這些風險因素一般都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客戶經理講解,投資者給予確認。
記者一次在東亞銀行進行外匯理財產品咨詢時,客戶經理在40分鐘的產品介紹中,用30多分鐘逐條講解可能的風險因素,并且在表格最后的一欄中,還要記者填寫,對該客戶經理是否講解風險因素的評價,并簽字確認。
有專家分析,目前中國的理財市場剛剛起步,部分銀行為了占更大的份額,在宣傳上用“累計收益”做噱頭,風險提示很少提及。或者總行有要求,但是到了營業網點,客戶經理為了銷售產品,只說好的,不提風險。看來,要想讓理財市場健康發展,監管部門應盡早出臺更加細致的風險監管要求,各家金融機構也應盡快把風險提示落實到“白紙黑字”上。(編輯:盛秀華)
作者:北京青年報王旭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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