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昨天發布了全國首個餐飲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衛生技術規范———《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全國數百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衛生要求做出了詳細規定,該《規范》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據統計,2004年全國的餐飲業數量(不含食堂)已達400萬家,實現銷售額約7500億元,
預計2005年將超過8000億元。但一些餐飲單位因加工操作不當、食品貯存條件差、餐飲器具消毒不合格等原因,導致餐飲單位和集體用餐單位食物中毒事故屢有發生,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構成嚴重危害。
《規范》中規定,餐館加工經營場所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在加工經營場外設立圈養、宰殺場所的,應距離加工經營場25米以上;從事現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盤加工的人員操作前應更衣、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佩戴口罩;(裱花操作衛生要求)裱漿和新鮮水果(經清洗消毒)應當天加工、當天使用等。
10月1日起,消費者如果在就餐過程中遇到違反《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的現象,歡迎及時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衛生行政部門或衛生監督中心投訴。如調查屬實,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將依據相應法律法規對違法企業進行查處。
《規范》的出臺、實施將促進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衛生意識進一步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使消費者的就餐、飲食更安全、更衛生,創造良好的食品衛生安全局面。(編輯:石淼)
作者:北京青年報趙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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