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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前員工 網站終審敗訴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2日 10:25 中國消費網

  發布網絡通緝令“通緝”前員工高鵬的北京育教網終審敗訴,一中院認為網站的行為侵犯了員工名譽權,判決其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

  高鵬曾在北京育教素質教育中心任網站記者,去年10月1日辭職,12月6日,他的朋友小韓在該網站發現一個“網絡通緝令”窗口彈出,內容為“最近經常有一名IP:218.56.179.114的網絡歹徒到《育教網》上惡意留言,網絡公安局已經展開調查,警方懷疑是1381145*
***機主所為,該歹徒的電子郵箱是……”經過查看,高鵬發現通緝令里除IP地址外均為他的個人信息,其湖北老家電話還被登為“作案電話”。

  一怒之下高鵬將教育中心告上法庭,法院一審以名譽侵權為由判令教育中心在其網站上公開道歉15天(少道歉一天賠償600元),賠償其精神損失2萬元及公證費。教育中心不服上訴至一中院。

  二審期間,教育中心承認見過這則“通緝令”,但不承認是自己所為。其兩位代理人就是網站的法定代表人及技術人員,他們稱出現這種窗口只有兩種可能,一是系統被病毒感染,另一種則是通過平臺管理系統操縱。

  而管理系統的密碼除了他們倆就只有高鵬和另一名辭職的員工掌握。

  因為沒有提供有力證據,法院沒有采信網站的說法,法院認為,北京育教網以彈出式窗口形式發布“網絡通緝令”且指向性明顯,其行為構成了對高某名譽權的侵犯。(編輯:石淼)

  作者:新京報李欣悅 郭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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