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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夾傷手指乘客獲賠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2日 09:55 中國消費網

  劉先生乘坐公交車時手指夾傷,他將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豐臺法院一審判決公交公司賠償4200余元。

  去年10月,劉先生所乘坐的公交車進站時,劉先生右手扶在車門上部的運行槽處。車門打開時將劉先生中指夾傷。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8000余元。

  法院認為,公交運輸中給乘客造成傷害,應承擔責任。劉先生也有過錯。法院判定公交公司賠償4200余元。(編輯:石淼)

  作者:新京報呂佳瑜 周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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