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曹先生去大娘水餃店用餐,發現自己點的三兩水餃中少了一個,他聯想到10天前同樣在這里就餐也曾少過兩個水餃。曹先生認為少一兩個餃子雖是小事,但連續發生在自己身上,足以說明店家短斤少兩不是個別現象。觸類旁通,這樣的“貓膩”也可能發生在其他消費者身上。于是曹先生據理力爭,與店家“理論”了3個小時,經理自知理虧拿出200元作為賠償,可曹先生斷然拒收,要求經理用這筆錢制做一個“誠信牌”掛在店堂里,鞭策自己,同時也提醒消費者維權。“理論”的最后結果是,水餃店承諾一周內制作一塊寫有“誠信為
本,不短斤少兩”的警示牌掛于店堂的醒目位置。(見7月30日《揚子晚報》)
曹先生為一只水餃勇敢較真之意義說明,消費者維權要有“火眼金睛”,時刻留意細微環節,善于觀察,于細微處發現商家的侵權破綻。現實生活中,商家的許多侵權行為并非特別嚴重,常常是“螞蟻搬家”式的侵權,即一點一滴地蠶食消費者利益,如超市里一些袋裝食品總是分量不足,缺少幾克;瓶裝飲料“升”度不夠,不達標準,等等。如果消費者不加以細心觀察是很難發現這些問題的。這就需要顧客購物消費時多長一個“心眼”,及時發現并收集掌握商家缺斤少兩的證據,維權時才能據理力爭,理直氣壯,保證自己的“上帝”地位不受侵害。
為一只水餃維權還有一層意義,那就是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切莫選擇放棄。少一兩個餃子或許是件小事,但商家養成了這種侵權習慣則危害大矣。作為消費者不能因為這樣的“小事”就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不去較真。那樣只會起到“默認”商家的侵權行為,使其心存僥幸,將誠信擱置一邊。對于侵權行為,無論事大事小,消費者都要勇于維權,這樣做不僅僅是維護自身權益,更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群體利益,同時對整個商業運營環境也起到了有效監督作用。如果每個消費者都有曹先生那種敏感和強烈的維權意識,對商家的經營活動無疑就是一種巨大的壓力,“逼”著那些缺乏誠信的店家規規矩矩做生意,這樣對提升整個商業誠信品質大有裨益。
作者:尹衛國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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