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體制改革方案》近日獲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后,銀監會和國家郵政局正加緊進行郵政儲蓄銀行的籌備工作。存款余額超過萬億元的郵政儲蓄即將變身,成為僅次于工農中建的國內第五大商業銀行。
銀監會7月28日稱,今后一個時期,銀監會將積極配合郵政體制改革的總體步伐,研究制定成立郵政儲蓄銀行的具體實施方案,完善相關規程,盡快將方案上報國務院核準。
同時,銀監會還將積極督促國家郵政局盡快做好成立郵政儲蓄銀行的相關準備工作,重點在法人治理結構、銀行組織體系、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分賬核算、人員專業化管理等基礎建設方面做好準備,以及做好相關報送核準材料的準備工作,爭取今年內在成立郵政儲蓄銀行工作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按照《郵政體制改革方案》要求,郵政儲蓄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在繼續依托郵政網絡經營的基礎上,郵政儲蓄業務與郵政業務實行分賬核算,獨立經營,并按照金融機構改革的方向,加快成立由中國郵政集團控股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所有郵政金融業務劃歸郵政儲蓄銀行管理,實現金融業務規范化管理。
分析人士表示,近年來,郵政儲蓄業務不斷向商業銀行業務領域拓展,客觀上也為郵政儲蓄向現代銀行過渡創造了積極條件。
截至2005年6月末,全國郵政儲蓄存款余額12285億元,儲蓄市場占有率達9.25%,儲蓄規模僅次于4家國有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新增存款自主運用形成的資產已達3519億元。全國郵政儲蓄營業網點已超過3.6萬個,成為國內網點數量最多的金融機構。
但隨著業務的快速發展,郵政儲蓄與郵政企業混合經營管理的體制問題日益突出,各種風險難以防范。特別是郵政儲蓄新增資金自主運用后,由于郵政儲匯局只是郵政局的一個內設職能部門,而非獨立法人機構,郵政儲蓄體制與風險管理的矛盾日益加深。
其矛盾突出表現在:一是郵政儲蓄無法依照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和商業銀行運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機制;二是由于國家郵政儲匯局并非真正意義上的金融機構,資金運用渠道難以得到靈活拓寬,隨著新增儲蓄存款快速增加,資金運用難的問題突出;三是郵政儲蓄從業人員特別是基層從業人員與郵政混崗作業、頻繁換崗等問題嚴重,缺乏金融從業經驗及專業化管理;四是郵政儲蓄機構作為金融機構的主體不清,財務與郵政混合,管理責任難以落實,監管難以深入查處。
分析人士指出,這些問題的根源在于目前的郵政儲蓄管理模式和組織體系已經嚴重不適應其業務發展和監管要求,解決問題的出路必須加快郵政儲蓄體制改革,組建郵政儲蓄銀行,使郵政儲蓄業務從郵政部門完全獨立出來。
我國郵政儲蓄始辦于1919年,新中國成立后,人民銀行于1951年委托郵政部門代理儲蓄業務,1953年停辦。1986年,為充分利用郵政網絡籌措資金,國務院恢復郵政部門代辦儲蓄業務。1990年,郵政儲蓄存款由代辦改為全額轉存人民銀行。2003年8月1日,郵政儲蓄存款實行新老劃段,此后新增的儲蓄存款資金由國家郵政局自主運用,原有的存款(約8290億元)繼續按4.131%的利率轉存人民銀行。(編輯:李旭波)
作者: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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