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四川、澳門兩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負責人在成都簽訂為期3年的合作協議,雙方今后將共享相關消費信息并在多方面進行合作,兩地消費者在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消費糾紛,到居住地的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即可。
7月27上午10時,四川省消委會常務副會長洪波、澳門消委會主席何思謙在成都共同簽署了《關于加強四川、澳門兩地消費維權合作的協議》,四川3·15消費維權網和天府熱線
對整個過程進行網上直播。雙方約定,兩地消委會將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培訓、咨詢、投訴和宣傳上進行為期3年的合作,并共享相關消費警示、重要聲明等關于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信息。
記者注意到,雙方從方便兩地消費者維權角度出發,確立了“就近投訴”原則,即兩地消費者在川、澳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產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均可向消費糾紛發生地或居住地的消委會投訴。根據雙方約定,消費者居住地的消委會受理投訴后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按相關程序把消費者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及投訴材料移轉消費糾紛發生地消委會,并須及時告知消費者處理結果。
雙方還約定,兩地消委會應嚴格保護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及個人相關信息,對消費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在澳門的,糾紛將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消費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在四川的,糾紛將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據悉,兩地消委會將建立投訴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共同研究兩地消費投訴中出現的問題;對涉及侵害兩地不特定多數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事實,兩地消委會達成共識后將聯合對外發表觀點和意見。(編輯:李旭波)
作者:中國消費者報張學勇 劉 銘
|